由于家中老人大寿,着急使用电视作为贺寿礼物,本人看到乐视TV承诺的配送条件"订单商品到达区域转运中心后,核心城市(北,上,广)订单次日达,二级城市订单隔日达",因此选择乐视TVS50 2013.10.22中午,抢购一台,订单详情如下
(订单编号: 1310019426865状态: 付款成功
您的订单我们会在自2013年10月23日起,1周内发货完毕(实际过程中有可能因为用户所在地、物流、快递等不同因素的影响,无法严格确保收到货的时间,请您谅解)")
几经周折,突然在26日客服咨询中被告知"您的订单我们会在一周后发货,4周内发完",而且官方首页还写出道歉信,理所当然的把责任推给系统故障,后台出错,要我们消费者买单.
诉讼请求:1.必须在按承诺在一周内发货,做到二级城市隔日达(我是福建福州消费者)
2.如不能正常按时发货,全额退款还必须补偿我请假误工费合计400元整,一封公开道歉信和无条件退款无法弥补数万消费者花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放弃其他机会来抢购乐视TV造成的损失,我们接受道歉,但是必须把我们的损失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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