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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员误导老人购买保险

  2009年7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员来到本人家里,给我父母介绍了恒安标准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这款险种。每年需要交一定的保金,连续交满10年。跟我家人介绍了这个产品的分红很好,每满两年给一笔钱,到66岁再给一笔祝寿金,可以随时退保,收益比银行存款好等等。最关键是业务员还介绍说她给她的儿子和丈夫都上了此保险。由于比较信任业务员,我父母为我本人购买了两份此保险。我父母当时都已退休,每年拿出14353元不是个小数目,完全是利用我父母对她信任和她当时介绍的天花乱坠的谎言,利用我父母对保险业知识的局限及故意夸大保险的收益率,这种行为完全属于欺骗和误导。

  我本人当时签字的时候,还特意问了此保险是否可以随时退保,业务员当时明确的告诉我可以随时的退保,本金返还。这是我的保单号: 一份保单号为1-10-20057983,每年缴纳5741元; 另一份保单号为1-10-20054475,每年缴纳8612元。 这两份保险都要缴费10年,我到2012年9月为止共缴费4期,共缴费22964元和34448元。 由于最近资金紧张,需要用钱,我想把此份保险退掉,经过咨询保险公司客服才得知,这款保险与我得知的情况有很大区别。

  第一,如果现在退保,我根本拿不到我的投保本金,只能拿回不到一半的投保本金。

  第二,我想拿到本金的条件非常不合理(投保人身亡或重大残疾或到达本人99岁合同终止)。明显属于霸王条款!

  第三,业务员在介绍这款保险时没有提到“现金价值”这个概念,只是说随时可以退保,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直到现在我想退保,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经过咨询我才发现,我要现在退保只能拿到现金价值和少量红利,而能拿到手的现金价值和红利还不到本金的一半。 第四,现在此业务员现在已离职,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投诉,和我联系的是现在的负责本人保险的业务员和经理,他们以合同没问题不退,把责任推得一干净。 第五,保险的红利实际没有当时介绍的好,十年的利息算下来还不如存银行。 如果当时业务员如实的介绍此保险,我父母是绝对不会购买此保险的更不可能购买2份。这么多钱对于任何一个家庭都不是一小数目,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一下损失3万多,我们没办法接受。

投诉目标: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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