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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投诉健身会所----武汉腾盛文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本人于2012年5月在武汉腾盛文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创办的健身所---乐泽国际运动天地办理健身年卡,一次性缴费2000元,用卡时限为1年期限,即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 本人从2012年5月开始至2012年9月,前后到健身所进行健身,10月开始,由于本人的工作突然调动原因,导致本人无法在当地武汉继续生活。鉴于此情况,本人向武汉腾盛文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寻求其协助解决,但其工作人员说无任何办法解决此问题。无奈,本人只好自认损失。 2013年3月,本人接到健身会所工作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表示,发现本人从去年10月至今,已有近半年时间未到健身所参加健身,并且再过2个月,健身卡就要过期了。 本人将自己的情况向其工作人员做出说明后,其工作人表示,像本人这种情况,是可以到健身中心办理停卡,或者卡转让手续。得知此情况后,本人非常感谢,同时对前期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到位表示疑问。次日,本人还是按照其要求去健身所办理了停卡2个月的手续,并缴纳了40元的停卡费。 但在办理停卡过程中,健身所工作人员表示,停卡2个月后只能恢复2个月的使用时间,而前面6个月的时间为自然浪费,无法补偿。然而,本人从去年10月至今已有半年多未去参加一次健身,加上停卡的两个月,一共有8个月未健身。鉴于此情况,本人只希望健身所能将本人健身卡的期限多延期2个月,但遭到健身所的拒绝。 由于健身所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本人的健身卡未及时办理停卡或者转让,浪费的6个月的健身时间由本人承担。 鉴于此情况,本人现将情况说明,请有部门帮助其解决问题!本人要求不高,只希望健身所将其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浪费的6个月的健身时间转为2个月健身时间还于本人即可。 请相关部门督促!谢谢!
投诉目标:武汉腾盛文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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