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0万元高利贷抵押1500万元股权
这时,经朋友介绍,郑先生认识了香港人孙某华。孙某华表示,愿意借100万元给他,但利息肯定要高些。协议约定,第一月月息8%,第二月月息10%。孙某华安排自己的下属某良为借款经办人。
当然,放贷人不会凭空借钱给别人的。应孙某华要求,郑先生以“香港某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作质押。该公司全权拥有邯郸一处面积9.2亩、价值3000万元的地产(2007年评估价)。孙某华指定,将土地股权质押到其子陈某升名下。对此笔借款,郑先生陆续还息,共偿还3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