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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家家居”合同暗藏玄机 定金变身“霸王条款”

2011-09-23 13:48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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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由消费者出示的“爱家家居”的买卖合同,将沉寂数年的“定金”霸王条款再次呈现眼前,近日,记者根据热心读者陈先生提供的线索,揭开了“爱家家居”合同单的定金“霸王”玄机。

  陈先生在爱家家居购买的家具因尺寸不合适要求退货,但是店家却坚持无质量问题不退换,并向陈先生出示了爱家家居的合同单。在合同单上清楚写着“采用定金方式付款的,买家违约中途解除合同无权要求退还定金”。陈先生气愤地说:现在大多数家居广场早已实现无理由退换货,却不成想“爱家家居”却“霸王”依旧。

  走访中,所有的店面人员都明确告诉记者,盖了“爱家家居”合同章的定金的确不退。但是入驻“爱家家居”的大部分知名家具品牌均表示可以在店面交付定金或支付全款,店面保证如果出现不满意或者不合适的情况,会无条件提供退货。

  在与陈先生发生纠纷的商家谈及定金问题时,商家明确表明无质量问题不退换,记者随即查看了在该店购买家具的消费者的合同,在“其他约定事项”处写着:“无质量问题不退换,自交货日起2个月内不提货,合同作废,定金不退。”本来是补充消费细节的“其他约定”却成为商家“强卖”商品的消费陷阱,如果不是仔细研读,像陈先生一样吃亏那是必然的。

  在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城外诚等京城著名的大型家居市场早已实现“30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情况下,同为京城老牌家居商场的“爱家家居”却迟迟未推出此项服务。当记者到服务台询问相关退换货政策及定金政策时,服务台人员告知,在爱家家居必须要得到商家的同意,服务台才受理相关退换货服务;同时亦表示,定金原则上不退。并且,如果产品是信用卡付款,退货时需支付相应的刷卡手续费。
 

标 签: 家居    卖场    爱家家居    合同    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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