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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导游配合假道士骗游客钱财 官方称无实据

  人民网[微博]北京11月30日电 昨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集中回应了一批网友给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的留言,共计17条。其中,有网友反映在枣庄铁道游击队影视城时,那里的导游配合假道士,设局骗游客钱财。昨日,山东官方回复表示,霍媛媛副市长已对此作出批示。经调查核实,2012年7月22日,人民网山东频道、薛城区委宣传部组织人员赴铁道游击队影视城进行暗访调查,未发现影视城内有导游配合假道士恶意欺诈游客、谩骂游客的现象,999元、699元强行推销之说查无实据。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游客,在枣庄铁道游击队影视城时,那里的导游配合假道士,设局骗游客钱财,999,699,399元等,给的少他们就进行咒骂,希望领导管一管。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旅游市场混乱问题的留言收悉,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霍媛媛副市长作出批示。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研究。经调查核实:2012年7月22日,人民网山东频道、薛城区委宣传部组织人员赴铁道游击队影视城进行暗访调查,未发现影视城内有导游配合假道士恶意欺诈游客、谩骂游客的现象,999元、699元强行推销之说查无实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书记:您好 我是2002年的师范毕业生,本科,化学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回到生我养我的鱼台县从事教育事业,至今已有十年。这十年来,我兢兢业业、积极进取。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课堂变得丰富有趣,我不仅提高了课堂效率,也提高了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学生们学习的兴趣。为了鱼台县的孩子们,我一点也马虎不得。可是,我至今仍然是编外人士,我没有劳动保障,更不用说同工同酬了。我有孩子,我得养家,我又没有地,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为人民服务的领导,我认为无论是从学历上,还是从工作经验上,我都能胜任教师这一职业。2002年大学毕业后,我本该就业,因为当时鱼台县很缺老师,可是我没有就业,鱼台县人民政府把我们这批毕业生给遗忘了,就是不要我们。 2011年,我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我得情况,国家信访局把我的投诉转到鱼台信访局,可是杳无音讯。今年,鱼台县又换新书记了,我期待这届新书记能把我的问题给解决,我将感激不尽。上届书记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认为他们是推卸责任。 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我不想放弃这一职业,我要继续教学。我希望姜书记能给我做主,帮帮我。谢谢! 2012-2-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教师工作待遇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来信人张丽,鱼台县李阁镇张庄人,大专学历,2005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目前,临时受聘于鱼台县罗屯乡沈庄小学。 根据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及事业单位进人“凡进必考”等有关规定,鱼台县于2008、2010、2011年公开招聘了部分小学教师。来信人张丽虽自2002年始任教但不属于指令性安置,需参加统一考试。而其本人仅参加了2010年的招考,由于综合成绩偏低(招聘15人,张丽排列第27名)未被录用。

  【网民留言】

  我们老家济宁有不少学校不给老师缴养老保险,让老师自己缴纳,符合国家政策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教师三金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与来信人唐先生电话(18750803628)沟通,来信人称自己是替别人反映的问题,但拒透露存在问题学校的具体名称及当事人姓名,致使其反映问题无法转单督办落实,已建议唐先生整理好具体情况后再次来信。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省长,我与1996年3月被嘉祥县地方税务局招聘为驾驶员,在该单位工作15年来,从未为我办理过任何的社会保险待遇。2010年4月份,我依照《劳动合同法》申请于我交纳劳动保险时,被该单位开除,且对我15年来的工作没有作出任何的经济补偿和赔偿。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多次与嘉祥县地方税务局交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至今无果。为此,我一直未从新就业,造成现在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在此,恳求姜省长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让老百姓维权不再这么难!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驾驶劳动纠纷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来信人田常明系嘉祥县地税局原驾驶员,1993年3月始从事驾驶工作,因客观原因一直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临时聘用人员。2010年4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嘉祥县地税局决定对新招驾驶员、原老驾驶员等临时工实行劳务派遣,委托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嘉祥县汇祥源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为受聘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待遇。来信人田常明拒绝签订派遣劳务合同。经多次协调,该县地税局已于2012年2月29日与来信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3月7日支付其赔偿金48880元。

  【网民留言】

  请关注山东济宁嘉祥县老僧堂乡闫庄村煤矿区当地农民搬迁 1.现行补偿标准执行的是上述l999年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至今已有10多年未作调整。期间,煤炭价格一涨再涨,已涨了近十倍,建(构)筑物的实际造价早已随行就市,涨幅很大,仅以砖混结构的农村房屋为例,每平方米造价就达500—700元,是10年前的3—5倍,而补偿标准却没有提高(砖混结构每平米最高250元),小修、中修、大修和原地重建每平方米仍然分别补偿40元、60元、l00元和200元。若原地重建同样结构的一座房屋,所得补偿费仅是实际造价的四分之一左右。同时对补偿争议问题缺乏一个协商、调解的程序。 2.新房按每平方米成本价650-750元计算,这和被拆迁房屋每平米补偿不协调。如果新房按照现行价,那么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是否也要按照现行价计算啊?如果被拆迁房屋补偿按照10年前的标准,那么新房是否也按照10年的价格计算啊? 3.集中搬到8公里以外的新农村后,农民如何种地,以后如何生存?政府是否考虑到让农民(特别是老年人)上楼后的生活上的种种不便,和不习惯?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搬迁补偿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嘉祥县老僧堂乡闫庄村是经省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批准的压煤搬迁村。该村于2005年12月完成了民房丈量工作,共丈量267处村民房屋,计36689.07㎡。 关于搬迁补偿标准情况。嘉祥县压煤村庄搬迁采取补偿标准是在《关于调整<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规定>中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发〔1999〕24号文)政策基础上,另外附加物价指数的协议搬迁补偿方式,即政策补偿加协议补偿。按照此计算,砖混结构房屋实际补偿超过了700元/㎡,而非来信人反映的砖混结构房屋补偿为250元/㎡,此外,社区新建楼房价格为650元/㎡。 关于搬迁安置情况。目前,该村新社区18栋“4+1”多层和3栋2层老年房已竣工,已有332户村民于3月22日完成了选房,部分村民开始装修和入住。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省长您好: 我叫姜银玲,是莱西市河头店镇洼子村村民于风阁的儿媳。我公公从93年1月开始承包村里荒沟种树,至今将近20年了。从20年前的杂草丛生,到今天的绿树成荫。这是一家6口一锨一锨,一镐一镐开垦出来的结果。20年的工程啊!这里面凝聚着多少辛勤和汗水,里面的艰辛可想而知。那届村领导说只要我们愿意种,可以继承承包种植。这也是老两口最重要的经济来源。2010年10月1日与这届领导班子新签订的承包合同里村里注明这样一条:如果国家征地,村里只退还剩余的承包款。那是修青龙高速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这不是明摆着的霸王条款吗?合同里的每一条都只对村里有利。承包款我们必须一下交齐5年的。现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已经发下来了。存折上的名字却不是我们村民的通通是大队会计的,既然不打我们的名,为什么还要收身份证去。难道打上村民的名就比打他自己名费事,我看不然,里面的猫腻明眼人一看便知。最近我一直在网上查找有关青龙高速补偿款的信息。也曾在网上咨询律师,有关我们家的山沟补偿问题。律师回答我说地是公家的土地补偿归村里而安置补偿费是给我们的。村里和我们签的合同也不合理。最近村里一直催着我们家伐树,可安置补助不给我们。村书记找我问为什么不伐树,我说应该还有安置补偿。他一听就火了,骂人说:靳恁妈嫩还要安置补偿,恁哪来的安置补偿,上面根本就没有。靳恁妈就你有本事、就你明白,怎么人家都不要。村里就没有比你有本事的。我说我咨询的律师,律师就这样答复的。他说你能找律师你就找我奉陪。我说我并不想打官司,我只是咨询一下。他还是说打官司就打他不怕,我知道我起诉我花我自己钱,他不用花他自己一分钱。还说如果当时不续包给我们转包给他人我们也没脾气。我们应该感谢他,这不是明摆着仗势欺人嘛。之后他还让我找律师的答复给他看并查了什么是安置补助看了后他无语了。最后说这几天必须伐树,要不让人家伐了他不管,以后我家有事他也不管千万别求着他。其实水塘补偿我们并不知道,虽然这么多年一直管理。可听说同样都是承包地里的水塘刘云和家却补钱了因为他家党员多,他本人还是村民代表。他家的水塘补钱而我们就捞不着。我们家的面积比他的大而且还是2个。书记在征地时就看上了。他以为我公婆年纪大了什么不懂,给多少算多少,这些也不少。之后我还听村里有人说村里可以扒皮20%——80%,这是规定上面允许,不知是真还是假。不过经过一级一级扒皮到我们手里的钱多少我们也查不出来。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到下面不知道改成什么样了。网上青龙高速的怨声比比皆是。村官如此霸道,究竟是父母官还是周扒皮。他还大言不惭对别人说他权比我们大钱比我们多黑道白道他都有人。他坚信我们是民他是官,民斗不过官。青龙高速是利国利民的工程,不能因为我们耽误进度现在村里领导大部分都花钱买的,谁上任不捞得盆满钵满。真是让他逼得没办法了,请您尽快帮我们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村干部假公济私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莱西市政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承包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问题。承包合同中第约定“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村规划建设水利设施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山沟使用权交给甲方”,您公公已于2010年10月签字同意。 关于存单名字为村会计问题。青龙高速征地补偿款划拨到村后,考虑到现金数额大且携带不便,村会计便到邮政储蓄和信用社银行将存单全部开成会计名字并下发到相应户,且过程已由镇经统审计中心安排专人监管。 关于被征地没有安置补助问题。您公公被征用的是山沟四荒地,已领取杨树、果树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根据省、青岛市相关补偿政策,并无安置补偿。 关于水塘补偿及征地补偿被村委“扒皮”问题。您公公承包的水塘是由村集体投资建设的,收益人应是村委会,故不予支持您提出的水塘补偿要求。另,该村是严格按照补偿标准发放的补偿款,村委“扒皮”问题与事实不符。 上述情况,莱西市政府已与您进行了详细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省长: 您好!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我于2003年响应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经村委同意,我与我村村民,以人口地换自留地的方式,个人投资建花生加工厂一处,占地2亩,位于村头。因家中有一脑瘫患儿,一直到处给孩子治病,未来得及办理房屋手续。新书记上任后我曾多次找他给补办理手续(因他本人看好我这个位置),以各种理由不给出具证明,不给办,之后又以租买的形式未果后。他以其弟的名义,用叫行的形式强制性将我的房子占为己有。并组织人员对我进行恐吓·殴打。 如今修青龙高速,征我家承包地16亩。其中有10亩地是用来晾晒有机粪用的 。至今已有5年。征地时有关部门已经认证了,但村干部以房子为要挟,明确告诉我:如果我不把房子腾出来给他,我就别想拿到(晾晒有机粪这块地)一分钱补偿。这可是我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别人的钱都到位了,直到现在我也没拿到一分钱。真是让他逼的走投无路了,请领导为我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村干部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莱西市政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占有花生加工厂问题。2003年,您与村民口头协商调换土地1.6亩(其中于**、乔**场院地各0.3亩、0.6亩、孙**开荒地0.7亩)并占用集体荒地0.52亩建设花生加工厂(未办理合法手续)。2011年,孙**自愿将该0.7亩土地经营权上交村委会。2012年春,村委会将您多占的土地重新叫行发包,但您一直未交纳承包费。鉴于上述情况,村委会做法并无不当之处。 关于青龙高速征地补偿问题。您于2005年叫行承包村东北土地后,在部分土地上种植了树木、小麦并将大部分土地用做晒粪场,目前您已足额领取了小麦地上的青苗和树木补偿款。关于晒粪场补偿问题,根据征地认证时所拍录像,晒粪场无地粪等附着物和青苗,经镇政府协调,村委同意按青苗每亩1000元给予补偿,但您认为不合理。下一步,莱西市政府将继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您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的家乡在日照市莒县小店镇薛家孟晏村,我们村东北方向有一座在解放后修建的大水库,占地300多亩地,水库的修建为周围村庄的农业增产增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约三年前政府为更好的发挥水库的作用,投入巨资在水库的可浇地范围内埋设了地下输水管道,并配备了相关的配套设施,可是自建成以来却一次也没用过,有的设施甚至已经损毁。有时不得不使用文革时修建的明渠,由于明渠损毁严重,水资源浪费严重且覆盖面很小。现在庄稼地里很旱,老百姓眼睁睁的看着水库里有水,夏粮却有的无法播种,有的播种后出来的嫩苗在一天一天的枯萎,农民的心里很痛却无处诉说。按理说,政府投巨姿为民修建水利设施是一件民生工程,更是一件民心工程,可现在却成了一件寒心工程,甚至成了某些人的面子工程,中看不中用,我们恳求省长您在百忙之中能过问一下,让埋设的水利设施能早日发挥作用,为农民增产增收发挥最大效能,使其真正成为一件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水利工程问题的留言收悉,日照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莒县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信人反映的灌区为莒县小店镇薛家孟晏灌区,属小店镇万亩高效自压节水灌区。莒县小店镇高效自压节水灌溉工程利用该镇内的窝疃、官路、牛家沟3座小(一)型水库和薛家孟晏、前葛杭、后葛杭3座小(二)型水库,本着“宜并则并,宜单则单,联合配水”的原则,通过地下管道连接起来,依靠自然压差对24个村庄及2.2万亩耕地实现供水,受益人口达2.62万人。该工程共铺设各类管道163 .9公里,建设总控制室21处,安装出水口920个,自2010年6月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当年秋实灌面积6500亩,2011年灌溉亩次达1.8万亩。 信中反映的薛家孟晏灌区水源来自薛家孟晏小(二)型水库,该水库与灌区自然压差较小,利用管道自流灌溉不太适用,因此在工程设计上采用动力加压的方式进行灌溉,该片区灌溉面积400亩,安装出水口67个,因该水库由薛家孟晏村级管理使用,工程试水成功后该片区单独交由该村管理,由于该村水利工程管理员疏于职守、管理不善,村集体监管不利,导致该工程部分出水口损坏。 莒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小店镇政府加大村级工程管理力度,要求该村加强日常管理使用,并将管理使用情况纳入村干部的考核,使这一利民工程充分发挥作用,产生最大工程效益。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来信是想向您反映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九华山路濠洼阿峰顺火锅占道经营、烧烤及夜间烧烤到2--3点严重扰民的问题。该烧烤店多年这样一年四季占道经营、烧烤及夜间烧烤到2--3点的方式扰民,此举严重危害我们居民的身体健康,老人、小孩每天晚上都呛得咳嗽,夏天到了,关上窗户热的受不了,开开窗户呛得受不了,居民对此事反映很大,居民将此问题反映给青岛市市长公开电话,开发区区长热线,区长信箱,青岛市开发区执法局等政府部门。给我们的答复是:上门去查过了,让他们整改。可是几年了还是没有解决,现在青岛市规定了几个烧烤点,也没有此处,但是,濠洼阿峰顺火锅占道经营、烧烤及夜间烧烤到2--3点严重扰民还在违法经营。我们想请省长给我们守法的居民一个公道,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有这么难吗?这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也是关系到青岛的蓝天白云环保的大事,也是减少碳排放的问题,看来这事青岛市政府是没有办法了。没起到什么作用,我们要求很简单,查处此类野蛮经营,责令其停止占道烧烤。所以恳请省长烦忙的工作中关注此事,给我们居民作主!保护我们的人身健康!希望能解决。谢谢!濠洼片区全体居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扰民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黄岛区政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九华山路两侧饭店露天烧烤问题,2011年,黄岛区政府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各饭店负责人专题会议,对部分饭店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责令按要求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针对阿峰顺火锅店整改不彻底,仍存在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区执法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造烧烤炉具,罚款伍仟元并于近期进行了复查,该店已按要求改为液化气烧烤,对烧烤炉进行封闭并与排油烟设施相连接。下一步,黄岛区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确保周边良好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来信是想向您反映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九华山路濠洼阿峰顺火锅占道经营、烧烤及夜间烧烤到2--3点严重扰民的问题。该烧烤店多年这样一年四季占道经营、烧烤及夜间烧烤到2--3点的方式扰民,此举严重危害我们居民的身体健康,老人、小孩每天晚上都呛得咳嗽,夏天到了,关上窗户热的受不了,开开窗户呛得受不了,居民对此事反映很大,居民将此问题反映给青岛市市长公开电话,开发区区长热线,区长信箱,青岛市开发区执法局等政府部门。给我们的答复是:上门去查过了,让他们整改。可是几年了还是没有解决,现在青岛市规定了几个烧烤点,也没有此处,但是,濠洼阿峰顺火锅占道经营、烧烤及夜间烧烤到2--3点严重扰民还在违法经营。我们想请省长给我们守法的居民一个公道,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有这么难吗?这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也是关系到青岛的蓝天白云环保的大事,也是减少碳排放的问题,看来这事青岛市政府是没有办法了。没起到什么作用,我们要求很简单,查处此类野蛮经营,责令其停止占道烧烤。所以恳请省长烦忙的工作中关注此事,给我们居民作主!保护我们的人身健康!希望能解决。谢谢!濠洼片区全体居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扰民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黄岛区政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九华山路两侧饭店露天烧烤问题,2011年,黄岛区政府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各饭店负责人专题会议,对部分饭店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责令按要求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针对阿峰顺火锅店整改不彻底,仍存在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区执法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造烧烤炉具,罚款伍仟元并于近期进行了复查,该店已按要求改为液化气烧烤,对烧烤炉进行封闭并与排油烟设施相连接。下一步,黄岛区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确保周边良好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省长您好: 我今天向您反映一个老百姓无法过上正常生活的问题,希望您能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现在被逼的是欲哭无泪,寝食难安,我想过正常人家的生活,想过原本属于我的平常生活,为什么就这么难,为什么连过个正常生活都不可以,现将情况如实反映如下: 我是南京路301号3号楼2单元301户的居民,2012年4月中上旬,我家厕所漏水,找到楼上邻居,邻居通过查找原因,最终结论是中铁九局放炮将301号楼炸裂纹、下陷,造成楼上邻居家厕所主水管破裂,向我家漏水,我先后找了楼上邻居,中铁九局,居委会,办事处,地铁指挥部,最终地铁指挥部委托辽源路办事处来协调处理这事,令人悲哀的是我这个受害人至今只能眼看着别人家厕所里的屎,尿,污水混合物往我家流,因为迟迟没解决,导致污水流到墙里插座打火漏电,直接危害到人身安全。从5月16日向居委会反映后,我分别向辽源路办事处,市北区区长信箱,青岛市市长信箱,青岛市行风在线等反映问题,5月19日派一名投下水人员上门查看,5月26日中铁九局代表、居委会代表、办事处代表、公安代表一起到我家勘察现场漏水、漏电情况,6月1日另一名投下水人员上门查看,6月10日上午自来水,热点,泰能对301号楼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401户,501户,402户检查排除嫌疑,最后确定排除两水问题,晚上居委会,办事处,401户,我们终于第一次坐在一起讨论维修问题,由居委会评估报价,401户写协议,以上为开展的全部实质性工作,直到反映问题为止,居委会报到办事处,办事处报到地铁指挥部,因为地铁指挥部不同意无法进行下去,回想前前后后,在这以前也有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说以前维修无法正常进行是楼上邻居不配合,要10万无法解决,我找楼上邻居求证邻居说他没提过这个要求。 我就一个厕所漏水问题就这么难处理,老百姓整天生活在一个不断流屎尿污水混合物的家里,随时可能有漏电的危险就无人过问、解决,国务院温家宝总理说过:我们应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严肃对待并且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我家厕所已经漏屎漏尿长达2个多月,漫长的日子里,屎尿污水混合物顺着墙肆无忌惮的畅流,沿着管道尽情的滴答,时间也静静的,悄悄地拷问着所有当事人的良心,真的就可以这样坦然面对老百姓的困苦,以种种理由,种种借口眼睁睁的看着老百姓家的厕所污水随时在流,随时有漏电危险,都可以无动于衷,难道非要把老百姓逼疯了,做出过激行动或死了人才可以解决。我始终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为老百姓解决困难,我也会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此我恳请能够帮助我们这些无助老百姓解决这个生活的问题,为老百姓解决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跪求姜省长一定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帮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过上本该正常一点的生活,在这里表示对您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漏水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市北区政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前期,市北区政府组织自来水、燃气、供暖等部门及地铁公司多次到现场勘察并召开会议研究,初步认为系401户污水管破裂导致您厕所漏水,需对401户卫生间地面进行改造,查找漏点并修复。经市北区政府多次协调,401户最终同意改造,但坚持要求修补漏水点后对其卫生间全部重新装修并自行作出预算42395万余元。目前,市北区政府已委托同济大学对房屋安全性、抗震、岭清区间隧道安全性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确定后,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后续居民维权方案。

  【网民留言】

  我们是城阳区夏庄街道罗圈涧社区居民,现已受害人的身份依法向您实名举报,本村王绪琪违法强行毁坏我们七户居民合法承包地和青岛桃花源育菜庄园耕地38.84亩犯罪行为。 受害人一年半的犯罪行为举报至今无果 我们被害人在这一年半多次找过夏庄派出所和给市长信箱、民生在线几十次去信,要求夏庄派出所给依法处理此案,但夏庄派出所给我们多种答案,多种理由,推诿搪塞,敷衍了事,让我们等(以上有回复内容另文)案件就是不处理。夏庄派出所3月所为应付《区领导》,约我们被害人去照相,已整理案件深入调查为借口敷衍我们,到现在又过4个月了还没处理。5月30日夏庄街道党工委主任做客青岛生活广播城阳民生连万家解民生,解民忧,我们当时和杨主任通话,杨主任说现在正在落实,对接处理,我们非常高兴有杨主任为我们做主了,但夏庄派出所还是拖延不办,杨主任为民解忧,关注民生的好事成为空话,成为泡影。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土地被毁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城阳区政府、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反映地块位于罗圈涧社区新建居民楼南侧、青岛商务学院西侧,约38亩,涉及50户居民。1998年,国土部门发证依法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桃花源育菜庄园(该庄园向社区支付了补偿金),但该地块被征用后一直未使用。2011年年初,因庄园与社区合作开发高效农业项目,社区开始倒地工作,除您及***外大部分村民签订了转让合同。2011年1月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对已签订转让合同的土地进行整理,由于挖掘机司机在倒地时地界不清,误铲了您的承包地及地上附着物。对此,社区书记已当面向您赔礼道歉,社区也同意给予合理补偿。因前期您与社区在补偿数额方面未达成一致,目前社区正与您进一步协商中。下一步,城阳区政府将跟踪督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叫张美花,在同和办事处兰家窑村购买居民楼已居住20多年,因街门楼和南平房已失修,无法进出和使用。于2012年5月26日进行维修和加固。因事前没有给村主任送礼金,他便串通同和镇村建设中心工作人员,5月27日带领村文书和妇女主任前往我家让我们停工,并将建筑工人赶走,期间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随后我马上到办公室给他送礼券,他嫌少没有收,并说“此事已报同和,钱少了办不了,必须多处理处理。”5月28日上午,在我家中没人的情况下,他又带领同和建设中心人员将房屋推到。中午回家我发现后立即报110指挥中心,110到达现场拍照取证后(办事民警陈X X电话15653287812)给我的回复是同和建设中心所为,让我们按行政渠道处理。5月30日上午我到市政府上访后,同和街道办事处派工作人员郝X X、赵XX现场接访,说我是非法建筑,就是我们干的,你在市政府上访也没用,要处理去同和。最后法制办工作人员给予答复,让我们行政复议。我递交了复议报告后,5月30日中午同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郝XX用信访电话(87318952)对我进行恐吓,说我是非法建筑,你无论上访还是打官司都没用。6月13日上午同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杨XX又用电话(87318952)进行恐吓,你自己尽快进行清理,如发生危险与同和无关。期间我多次联系法制办宁主任,最后又说这事不好办,同和不承认是他们所为,你撤诉吧,至今再也没有任何进展和消息。 领导,事后因倒塌部分完全挡住进出通道,随时都有完全塌陷的危险,对我们全家和路过的行人构成极大地安全隐患,我全家只有外出租赁房屋居住,雨季来临,更是难上加难,领导您是清官救救我们吧! 1、我是对房屋维护和加固,既不超高也不超宽、超长,又不影响村容村貌,怎能定我是违法建筑?我村只有送钱送礼就可以乱建乱盖,那算不算是非法建筑? 2、如果我们是非法建筑为什么既不送达法律文书,也不依法拆除? 3、同和为什么开始说违法建筑,后来又说不是他们所为? 4、法制办迫于同和压力,为什么自始至终不派人调查取证和查看现场?为什么不敢开庭和给我出具复议答复意见? 领导我已咨询了平度、青岛多家部门,我的所为是非法建筑?根本不是。同和办事处工作人员处处犯法、步步违法,人证、物证、110证铁证如山。同和建设中心解脱不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市法制办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开庭并给我答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平度市政府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系同和街道兰家窑村*号楼*号居民,您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院内建设平房(面积约21平方米)。根据平度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的通知》,同和街道会同执法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当场责令停工,后兰家窑村委会组织人员将所建平房推倒。对此,您向平度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平度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召开了案件听证会,最终认定该复议不符合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条件并依法予以驳回。

  【网民留言】

  山东济宁市梁山县马营乡杨屯村村支书勾结乡领导欺上瞒下,在没有任何合法审批的情况下盲目盖楼,并强迫村民购买。勾结黑恶势力对不服从的村民殴打威胁,不准村民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子。村民敢怒不敢言,至今无人理会。楼房太不切合农村实际了,可怜可怜我们庄稼人,让我们过几天安生日子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私建楼房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梁山县马营乡杨屯村2011年初采取入户调查的形式,对建设新农村社区的意愿进行调查,结果只有70%以上村民同意,未达到相关新农村建设标准。杨屯村“两委”结合该村实际情况,在村东荒地(属宅基地)自主规划建设3栋楼房,以满足急需新房的村民,分房采取村民自愿购买、以平均1000元/㎡的成本价向全体村民开放,不存在威逼群众现象。因社区建设,该村对土地进行了统一规划,不再让村民自行建房,以免影响以后村民搬迁、土地流转。2012年2月,村民杨长恩对旧房翻新改造,杨培帅等村干部阻止时发生争执,杨培帅之子杨长服因纠集他人将杨长恩及其家人殴打,8月21日已被刑事拘留。经村委会协调,目前已对杨长恩及其家人进行了合理安置。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我是09年在山东威海乳山台湾城购房的业主,家在河北。至今小区无法建好,开发商(名为欣业联)一拖再拖,我们全国各地业主都组织去过,开发商希望我们找政府。那里极为混乱。 请省长过问一下,这决不是那里的个案。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房地产不规范问题的留言收悉,威海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马先生反映的台湾城项目是由海郡小区和康桥蓝湾小区两部分组成,两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分别是乳山欣业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台商独资企业。海郡小区和康桥蓝湾小区共计2425户,现已销售1671户,由于开发企业资金短缺等自身原因,项目停工至今。 对项目的停工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法院、银滩开发区管委、建设、房管、信访、公安、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项目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其中,对完工且已出售部分,建设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做好竣工验收等工作,尽快为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对未出售部分,房管部门已停止办理房屋预售手续,并收回已发出的预售证,确保开发企业不再侵害购房业主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与开发企业积极对接,妥善做好项目后续问题处置工作,并主动与所有购房者取得联系,认真做好每位购房者的思想解释工作,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鉴于留言人马先生未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我市暂无法联系解释相关情况,一旦确认马先生的联系方式,我们将第一时间与其联系,进行细致地沟通解释,力争得到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西安八十岁老人在青岛旅游遭黑车野导围殴 2012年8月6日早我们一行五人一个三岁小孩,一位八十岁老人,三个大人于今天早晨十点左右乘出租车去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参观。出租车将我们拉到一出售票点让我们购票,购票后售票人员让我们乘坐大巴车去极地世界。到车场后,又把我们倒卖给另外一拨人,并当场点钱交易。让一车游客在烈日下长时间等待,我们带的老人小孩,想尽快参观,于是上前询问车号为鲁UW7905车主,不料被倒卖者呵斥威胁,让我们闭嘴不许讲话!我们再次上前询问时居然被推到,我们质问他们凭什么不回答我们的问题还推打人? 他们居然上来四五个男人对我们拳脚相加,八十岁老人被踢倒在地,我母亲左眼被打伤,我被他们左脸以及嘴唇打伤出血!我三岁儿子被推到在地,弟弟被他们叫来的黑社会围殴。他们七八个壮汉围殴我们妇女老人。 我们生命安全遭到威胁,恐惧万分!只好大声哭喊求救命!他们还继续殴打我们,我只好电话报警!我奶奶八十多岁高龄为了保护我们哭着求他们别打了!我奶奶还被狠狠的蹬了一脚,导致右腿不能行走!最可怕的是,我们几个女人老人小孩儿我弟弟手上还有伤,他们还叫黑社会又来殴打我们! 目前该事件已由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麦岛派出所民警刘晓军同志受理,麦岛派出刘晓军民警电话:0532 55580502 参与打人的旅游从业者,居然大摇大摆的走在派出所里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旅游问题的留言收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8月6日,您和弟弟、母亲、奶奶、孩子等五人通过新天桥旅游公司至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游玩,因购票等待问题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和厮打,双方脸部均受伤。后经麦岛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双方均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处理。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 您辛苦了。 本人居住在山东济宁市任城区骆楼名苑小区,骆楼路是我们每天上下班的必走之路,可是,这条路实在是太难走了,特别是阴天下雨之后,简直无法行走。这边居住的人们也不少,我们每天都经受着这样的痛苦。 可是却迟迟没人修,该路段损坏程度令人难以想象,现在已经到了宁愿步行也不愿骑车的地步了。路面上大大小小坑能陷下去半个车轮。为何济宁市还能有这样的道路,难道我们这里是被领导们遗忘的地方吗?为何我们这里感觉不到济宁的发展,反而觉得在倒退。从百度[微博]搜索“济宁骆楼修路”有许多老百姓深切盼望修路的网页,新华网、人民网、齐鲁网、行风热线、网上济宁等都有关于我们修路的帖子。望有关部门能实地考察一下,来听一下老百姓的心声!为老百姓修条民生之路,解决老百姓的出行! 以上,拜托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公路年久失修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该路段长485米,是柏行、史行、骆楼等村旧村改造运输建筑材料的主要路线。2010年7月、2011年11月进行了两次简易修复。为彻底解决该路段行走难问题,已将该路段列入2012年乡村道路修复计划,由龙翔房地产公司进行高标准建设。8月27日对该路面进行了初步整修,现已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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