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利益,青岛市质监局市北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
一、建立企业检查回访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分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了分类动态监管,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分类检查,检查时做好检查笔录,并建立检查档案,及时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的动态,及早发现违法生产问题。回访中积极宣传食品监管政策及安全知识,通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把好食品源头的质量关。
二、严格实施企业证后监管。积极组织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稽查人员集中学习《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定期组织企业食品质量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监督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生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预包装食品标签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14项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有效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及时对食品企业下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由分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监管科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查”抽查小组,按计划实施对全区食品企业进行抽查。同时启动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和积极开展 “质监邀你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使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真正落到了实处。
四、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能力。对辖区食品企业重点食品进行调研和分析预警,防患于未然,做到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形成食品安全隐患预警分析报告。修改完善《分局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市北分局通过反复巡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做到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监管和控制,对潜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并帮扶和监督企业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有效地防范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青岛市市北区质监局 于洪才)
于洪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