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南通口岸受理的出口货物退运申报明显减少。统计数据显示,58批次,货值221.8万美元两大要素,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了56.4%和72.9%。
南通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认为,从摁下的“葫芦”看,尽管在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下,出口退运已由因贸易原因导致的106批,降至今年前十个月的9批。但从“浮起瓢”审视,因出口非法检货物、产品质量问题等引发的退运趋高,足以让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予以关注。
一是在58批退运中,出口非法检货物达45批183.5万美元,分别占总批次、金额的78%和83%。涉及床上用品、服装、铁链、石墨电极、ATM机柜、树脂等多个行业。由于非法检货物属于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出口时享受不需检验检疫的礼遇,因此对其缺乏有效监管,在出口日本、欧美等敏感市场时存在较高质量和安全隐患。
二是产品质量问题成为退运的第一主因,达30批,占66.7%。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水平不能满足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对合同的理解出现偏颇;不能有效控制加工质量,导致产品参差不齐;忽略了产品包装的设计要求,因包装不合格导致退货;不重视包装的保护作用,因劣质包装使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生产工艺科技含量低,产品粗糙等。
三是日本成为南通出口产品的第一大退运国。前十个月共28批货物从日本退回,占总退运批次的49%,这是今年以来南通口岸在对退运货物追溯调查中发现的新情况。
四是退运的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90%以上的退运货物是由中小企业生产的。该类出口企业起点比较低,规模、技术、软硬件都比较落后,缺乏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人员素质差,流动性大,企业管理意识薄弱,生产工艺缺乏技术含量,多处于手工作坊阶段,产品质量粗糙,对市场应变能力差。
为此,南通检验检疫局建议,出口企业、各职能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相互协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
出口企业应从三方面入手:一要及时了解进口国对进口商品的质量要求,减少和避免因品质问题导致的退货风险。二要及时掌握国外技术标准、法规并拓宽信息面,了解输入国技术贸易壁垒的情况,及时调整生产标准。三要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分清责任,避免承担因外方原因产生的退运费用。四是积极开拓东南亚、中东、中南美等新兴市场,规避日本、欧美等敏感市场。
从地方政府来说,应高度重视出口货物退运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退运会直接损害“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的声誉和地位,也会影响到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应加强对中小企业、尤其是非法检出口货物生产企业的科学规划、管理,保护和扶持成规模、重技术、讲管理、树品牌的优质企业,鼓励和带动处于发展阶段、有潜力、有自我更新能力、有发展要求的新生代企业,过滤和淘汰没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技术落后、加工人员严重不稳定、生产成本和规模不足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羸弱企业,逐步提高辖区内出口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声誉。
从检验检疫部门来说,一方面应加强与海关、外经贸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对退运货物的追溯调查,以便及时发现进口国是否设置了贸易技术壁垒,退货理由是否合理,应当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企业通报。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出口企业改善产品结构,淘汰落后工艺,加强内部管理,把好企业自检关,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南通检验检疫局 姚丽)
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