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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传直击|以“TR外汇”平台为名的传销案再征线索 内蒙古呼和浩特警方敦促参与者报案

2026-05-28      文/雷玄   点击:

  5月2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发布《关于再次征集达古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再次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敦促尚未登记报案的参与人尽快配合调查。

  通告显示,该案系以“TR外汇”平台为载体的网络传销案件,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彻底查明案情、依法严惩犯罪、维护金融秩序,警方再次公开征集线索。通告特别指出,在达古拉工作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太伟方恒C座7楼)听取“TR外汇”宣传、参与“TR外汇”的参与人,须于2026年5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明、报案材料、交易流水、“TR外汇”平台账户注册信息等相关材料,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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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追查:“TR外汇”平台以炒汇为名行传销之实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呼和浩特市多个公安分局相继对辖区内“TR外汇”平台传销活动展开调查。2024年4月23日,玉泉区公安分局向广大市民公开征集“TR外汇”平台传销案犯罪线索,凡是在玉泉区南二环万和家园公寓1701室经宣传介绍参与投资“TR外汇”项目的未报案投资参与人,均被敦促尽快报案。同年7月31日,土默特左旗公安分局也发布通告,征集辖区内“TR外汇”平台传销案犯罪线索。

  从最初受理初查到多次征集,呼和浩特市各级公安机关正持续追查。据各地警方查实,“TR外汇”平台来自马来西亚,先后因负面舆情而多次更名为price、CAPX。PRO(得沃思)等。经查实,“TR外汇”平台并非从事真实的外汇投资和交易,而是以“保险仓对冲模式”“为用户托管炒外汇”为噱头,宣称“保证每年投资收益不低于20%”“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足5%”等,诱骗投资者注册会员并缴纳高额入门费。平台所展示的外汇价格变动由后台操控调整,托管机构无法查到备案信息,属于平台型新业态传销犯罪。该平台会员数量自2017年至2022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涉案范围广,涉案资金大,会员广泛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

  “TR外汇”平台将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初级会员(IB)、中级会员(MIB)、高级会员(PIB)、全球会员(P10)等多个等级,要求会员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晋升等级并获取返利。普通会员经推荐人推荐注册并缴纳会员费后,会员间以先后加入顺序形成上下层级,相应等级的会员发展下线人数和缴纳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方可晋升一级,层级之间每手交易层层抽成。“TR外汇”平台会员入金、变现必须通过上下级在平台内买卖虚拟币,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在上下级之间流转。

   全国各地重拳打击 警惕“拉人头”式传销陷阱

  近年来,全国多地警方持续对“TR外汇”平台展开集中打击。2022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其中,来宾警方破获一起“TR外汇”平台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达2.3亿多元。

  2024年2月,重庆奉节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隐藏着一个以投资外汇为名实施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拉人头”方式大肆推广、发展会员参与“TR外汇”平台传销活动,宣称“为用户托管炒外汇”,实则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形成层级关系、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计酬依据,以高额回报诱骗人员参与,从中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以投资外汇为名,通过网络平台发展下线,涉及参与者2000余人。

  与此同时,多地法院已对“TR外汇”传销案作出判决。

  2023年10月,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李某二人,经他人介绍参与“TR外汇”平台投资。其间,二人为牟取利益,以拉人头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32人,层级6级,逐级吸引下线进入外汇平台投资,二人从中获取相应的佣金报酬。二人账户进账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3000余万元,从中获利200余万元。经过审理,二人均获刑。2024年3月,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某辉等10名被告人通过“TR外汇”平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适用缓刑,并处罚金,退出违法所得共计559万余元。2025年2月媒体报道,广东深圳女子宋某某加入“TR外汇”平台后,因发展下线达4045个账户、转出金额达1.4亿余元,实际获利49.9万余元。宋某某被江西宁都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警方提示,任何以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来获得分红、返利的都属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所谓的“TR外汇”投资平台,是传销诈骗分子自己搭建用来实施网络传销诈骗活动的假平台,以炒外汇为幌子,承诺还本付息、定期返点、高额回报来实施诈骗。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在投资时要理智分析可行性,不被新兴业态、新兴名词迷惑,切忌贪图高额回报而落入传销陷阱;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收益诱惑,严加防范,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谨防传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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