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直击|罚没120多万元!广东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1起线上商城传销案
2026-05-22 点击:次
5月14日,“佛山市场监管”发布消息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一起线上商城传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某科技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活动,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9万余元并处罚款50万余元,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20万元。
据介绍,自2022年11月起,该科技公司通过线上商城小程序销售从第三方购入的商品,并设计了一套具有明显层级特征的经营模式。消费者在小程序上注册成为普通顾客后,累计消费满400D值(D值即用户所购买产品的毛利润,1元=1D值)即可升级为VIP顾客;VIP顾客获得推荐他人消费的资格,并可从推荐用户的销售额中获得报酬;VIP顾客再推荐两名普通顾客成为VIP顾客,即可晋升为创业者。

该公司设置的奖励机制分为三类:一是销售津贴,VIP顾客或创业者可从其推荐的用户消费产品的D值中获得15%的报酬,创业者还可额外获取推荐用户消费D值50%的报酬;二是服务津贴,创业者可从其推荐的用户消费产品的D值中获得50%的报酬;三是辅导津贴,仅限创业者从其下线团队的销售业绩中获取报酬。
截至案发,该公司线上商城共有1967个注册用户,其中普通顾客778个、VIP顾客871个、创业者381个。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万余元、并处50万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作出后,该公司不服,先后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复议机关维持处罚决定后,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驳回该公司诉求,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复议机关及两级法院均认定,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实质上是以认购商品变相交纳费用作为获取VIP顾客、创业者资格的条件,并赋予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形成明确的上下线层级关系;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以牟取经济利益,完全符合传销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属于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
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网络经营者在创新商业模式的同时,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以“消费返利”“层级计酬”等名义规避法律规定、实施传销活动。法无空子可钻,获利没有捷径,守法经营才是企业长远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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