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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侯亚辉:涉直播、虚拟货币两个领域犯罪趋势和特点比较明显

2026-03-11         点击:

  3月8日,封面新闻发布了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的专访文章《专访侯亚辉:加大新领域犯罪打击力度 强化法律适用研究》。侯亚辉表示,新业态新技术在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同时,也伴生了犯罪手段的升级,新型犯罪形态不断出现。就检察机关办案情况而言,犯罪趋势比较集中地体现在涉虚拟货币、直播两个领域,特点较为明显。

  在涉虚拟货币领域,犯罪呈现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涉及罪名集中,主要集中在诈骗罪、掩隐罪、帮信罪、开设赌场罪,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二是以投资、炒作虚假虚拟货币为由进行诈骗,犯罪方式主要为虚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以高额投资回报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参与“投资”,实施诈骗。三是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犯罪,通过虚拟货币跨境转账、线下兑换人民币等方式,掩饰、隐瞒各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部分案件直接以虚拟货币为支付手段,如使用虚拟货币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支付赌资、买卖毒品等。四是直接以虚拟货币为对象进行犯罪,包括诈骗、盗窃他人的虚拟货币等。

  在涉直播领域犯罪方面,侯亚辉归纳了五个主要特点:一是年均起诉人数在万人以上,所涉罪名较多,包括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掩隐罪、帮信罪,以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二是诈骗犯罪手段多样,如通过“网上直播赌石”诈骗;冒充他人、虚假恋爱、虚构困难情节等方式实施直播诈骗。三是直播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突出,犯罪分子利用直播话术虚构产品功效、伪造销售数据,诱骗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四是利用直播平台组织赌博犯罪活动,将观众引流至赌博平台参与赌博或在直播间直接组织开展赌博犯罪活动。五是利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淫秽表演犯罪,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暗示观众刷礼物可以获取淫秽视频或直接借“擦边”“色情”表演吸引流量。

  侯亚辉指出,当前人工智能、电信网络、数字经济等领域产生的新型犯罪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刑事检察作为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在积极应对犯罪新态势方面责无旁贷。

  他表示,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刑事检察职能定位,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党和国家大局履职尽责。要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新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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