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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 “跑路” 难题如何破?多部委出手筑牢制度防线

2026-03-11      文/王颖   点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商家跑路钱难追”的老问题再次成为民生关注焦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聚焦这一消费痛点建言献策,呼吁从立法层面完善制度设计,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委也已出台新规、打出组合拳,为破解预付式消费“跑路”难题筑牢法治和监管防线。

  “美容健身卡刚办没几天门店就关门,教育培训费交完机构直接失联,餐饮储值卡余额还在商家却卷款走人。”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零售、餐饮、健身、教培等民生领域广泛普及,这样的糟心事也发生在普通消费者王女士身上。王女士家地下停车场的洗车店推出预存优惠活动,预存500元即可享受洗车5折福利,该店原价洗车58元一次,折后仅需29元,王女士节前为了方便洗车,当即参与了预存活动。可她仅洗了两次车,春节过后,这家洗车店就一直闭门不开,尝试拨打商家电话、发送微信消息也始终无人回应,商家就此失联,王女士卡内剩余的预付款也无从追回。诸如此类的“跑路”“霸王条款”“退费难”等乱象,让不少消费者的“钱袋子”受损。

  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投诉举报2646万件,其中预付式消费成为多地消费投诉热点,仅安徽省2025年消保委受理的相关投诉就跻身消费维权重点领域,凸显出该问题的普遍性与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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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达、刘长来等多位代表就此提出建议,直指预付式消费监管的制度短板,呼吁从立法层面完善顶层设计,通过明确预付资金存管、压实经营者责任、健全追责机制等方式,从源头防范“跑路”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陈达表示,预付式消费乱象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资金监管缺位,建议通过立法明确预付资金的存管比例和专用账户管理要求,让经营者不能随意挪用消费者的预付款,同时严厉打击“职业闭店”“卷款跑路”等恶意行为,让消费者办卡更有底气。

  全国人大代表刘长来则建议,立法应推动构建“预防+调解+诉讼”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明确商场、平台等相关方的连带责任,同时简化消费者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在遭遇“跑路”时能快速维权、挽回损失。

  2025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直击预付式消费的痛点,明确收款不退、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一律无效,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返还预付款本金,同时对经营者“卷款跑路”行为作出严厉规定,明确此类行为构成欺诈的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市场监管层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将规范预付式消费纳入消费秩序优化行动的重点内容,明确要求完善预付资金监管制度,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查处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虚假宣传、卷款跑路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预付式消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让“跑路”商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针对消费者最关心的“预付款怎么管、跑路了找谁赔”问题,新规也给出了明确答案。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明确,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跑路”,商场若未履行资质形式审查义务需承担过错责任;经营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营业执照开展预付式消费的,需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从法律层面解决了消费者“追责无门”的难题。而市场监管总局则推动各地落实预付资金存管、第三方托管等制度,要求健身、教培等重点领域经营者在收取预付款时,必须将一定比例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源头防范挪用风险。

  “立法完善+监管发力”让预付式消费的制度防线越扎越牢。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既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兼顾经营者的合法经营,避免不当加重经营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也明确,将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中,持续加大预付式消费领域监管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法规,让预付式消费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两会代表的立法建言,多部委的协同发力,让消费者对破解预付式消费“跑路”难题充满期待。随着相关法规的落地实施和监管举措的持续推进,预付式消费市场将更加规范,消费者的“钱袋子”也将得到更坚实的保护,让“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成为消费市场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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