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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侵冒了我的著作署名权?

2009-12-01    《中国质量万里行》    宿希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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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者署名不是“汪龙光”,而是被更换成了“郑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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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再版后的“奥巴马”一书的版权页对比。


  汪龙光教授编著的《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一书,经与北京金日信达文化公司签订代理出版合同后,交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几个月后公开发行的《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的作者署名却变成了“郑启明”。

  未经作者本人签名授权,这个"郑启明"是何方高人,与出版社方面有何特殊利益关联,竟敢公然冒名顶替侵占他人著作权?从代理出版商到出版社,从责任编辑到出版社领导,一道道编审关口,又是何人为其侵权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这背后有着怎样的猫腻和隐情?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

  文/本刊记者 宿希强

  2009年3月,心理学教授汪龙光就自己编著的《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一书与北京一家名为“金日信达”的文化公司签订出版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6月前出版该书。6月,汪教授收到全部稿费6000元,但一直未收到样书。

  期间,汪龙光曾多次催问出版社书籍出版情况,得到的答复均是“快出来了”。直到7月,汪龙光才偶然得知此书已于5月份出版,书名改为《像奥巴马那样演讲》。更离奇的是,书的作者署名不再是他,而是被更换成了“郑启明”。

  稿费是给了,书却成了别人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出书遭遇“拖期”

  加上《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54岁的心理学教授汪龙光从2007年至今3年内出了6本书,大都是关于心理学方面的。“唯有‘奥巴马’一书是例外,属文艺类的,但偏偏就这本书被冒名了。”

  10月13日,在武汉汪龙光的个人工作室里,他对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表示,“我怀疑始作俑者就是和我签约的北京金日信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信达)。”

  据了解,金日信达是人们俗称的“书商”,在出版社与作者之间构建起合作的平台,金日信达在其网站中称:“公司成立于1997年……自成立以来,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以优质高效为目标,抓质量、出精品……年出书50余种,年销售码洋2000多万元。”

  “奥巴马”一书是汪龙光和金日信达的第二次合作。此前的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汪编著的《管理心经——106个管理定律的心理透析》图书出版合同,此书后于9月出版面市,书名改为《受益终生的101条管理定律》。汪龙光说,当时负责和他联系的原金日信达编辑郑一群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所以在他原本应另一家出版社之邀写的《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一书因故未能出版之后,他试探性地把书的样稿交给了金日信达。

  很快,金日信达回复称“同意出版”。3月10日,双方签订了《像奥巴马一样演讲》图书出版合同。

  汪龙光说,其时奥巴马当上总统已有一段时间,市场上关于奥巴马的书籍很多,“奥巴马热”正在逐步降温,为了迎合市场他要求出版社尽快出版,和金日信达协商的结果最终写进合同里的是:“2009年6月前出版”。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早在3月下旬,负责和汪龙光联系的编辑郑一群已经调离金日信达,接替他的是编辑李壬杰。

  5月初,汪龙光曾多次催问李壬杰“奥巴马”一书的出版情况,在得知已经下厂后,他致电李壬杰要求尽快为《管理心经——106个管理定律的心理透析》一书下单:“我和郑一群有个口头协定,先出‘奥巴马’一书,‘奥巴马’下厂后就该这本书了。”但协商多次未有结果。

  汪龙光有些不快,他当即给郑一群打电话。郑在好言安慰后建议他直接找金日信达老总伏建全沟通。由此,汪龙光和伏建全之间开始了第一次通话。

  汪龙光告诉记者,当时一气之下他在电话中请伏建全退回《管理心经》书稿。但伏建全说,书写得不错,不同意退。
后来关于“奥巴马”一书出版事宜,汪龙光多次直接同伏建全对话,伏每次都说,“快出来了,到时给你寄样书”。

  6月,金日信达向汪龙光付清了《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一书的稿费,稿费以千字40元计,全书15万字合6000元。期间,汪龙光曾多次催问书籍出版情况,得到的答复均是“快出来了”,“出来就给你寄样书”。 #p#副标题#e#

  不料“书是人非”

  焦灼的等待中又过了一月,到了7月间,汪龙光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说在北京市场上见到了“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从内容上看极像是他写的《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但作者署名却不是“汪龙光 编著”,而是“郑启明 编著”。

  汪龙光大吃一惊。他迅速从网上浏览了一下,及至看到《像奥巴马那样演讲》的前言和目录,他已经能够完全确定:这就是自己写的《像奥巴马一样演讲》,只不过在书名上改动了一个字。

  难道是盗版?汪龙光有些怀疑。此前他已有两本书被盗版的经历。但盗版通常不会更改作者名字啊?并且像他这样不太知名的作者一般在正版卖得好时才会出现盗版——而金日信达方面并没有知会他书已出版,他一直也没有收到样书。朋友也说,从印刷和装帧上看不像盗版。

  汪龙光心急火燎地第一时间致电金日信达。可金日信达编辑李壬杰给出的回复是:“不清楚”。

  汪龙光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合同中规定得好好的,怎么会“书是人非”?汪龙光对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说,在得到李壬杰“不清楚”的答复后,他更着急了,就《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署名问题,忙给伏建全打电话。

  伏建全在电话里答复说,这本书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是不是郑一群他们搞错了?以为这本书没有署名权……”并表示马上调查核实一下相关情况。很快汪龙光接到了伏的道歉电话,伏承认是“搞错了”,并解释说,“对不起,可能是郑一群在交接工作的时候没交代清楚。”

  汪龙光还向记者出示了他在2009年3月与金日信达签署的《图书出版合同》和《图书出版授权书》。双方在《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作品名称:《像奥巴马一样演讲》”和“作品署名:汪龙光 编著”,该合同第八条为:“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作品名称。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作品署名权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因此,金日信达单方面更换署名,有违反合同之嫌。而《图书出版授权书》中,汪龙光也并未将“署名权”授予对方,其原文如下:

  甲方:汪龙光

  乙方:北京金日信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著作出版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经甲方同意将其所编著图书《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一书的出版权授予北京近日信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出版。

  2. 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再将其著作出版权交给其他出版机构及个人,如有违反,乙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协商解决。

  3. 甲方保证所编著图书的版权问题,如出现版权纠纷,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与出版社不负连带责任。

  4. 甲方的稿酬由乙方支付。

  5. 乙方应在2009年6月之前出版《像奥巴马一样演讲》书稿,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月15日,当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致电郑一群,郑在电话中矢口否认署名权搞错是他的责任。汪龙光也不认可“搞错了”的说法:“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合同里注明的作品署名这么大的事情如果是失误的话,未免也太牵强了。”

  汪龙光说,当时伏建全在电话里表示可以让作者(郑启明)给予他一些经济补偿——如果真是搞错了,只能是金日信达或者中国经济出版社给予赔偿,怎么能会是郑启明?

  对于伏建全以经济补偿解决问题的提议,汪龙光一口回绝:“这不是钱的问题”。

  伏建全说,“那没办法了,著作权肯定是你的,要不让出版社给你出一个证明(指证明著作权是汪龙光)吧。”

  汪龙光答:“一纸证明有什么用?”

  冒名为评“职称”?

  7月14日,正是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僵持阶段,汪龙光再次致电金日信达,坚持要回自己的署名权。李壬杰提议:“汪老师,赔你一本书吧?”

  汪龙光问:“怎么赔?”

  “你要什么书都可以,文艺类、哲学类、心理学类的都行。”

  “这种书稿会不会侵权?”

  “我们可以签合同购买作者的署名权。”

  汪龙光说,因为不想和金日信达把关系闹僵,他没有立即回绝这个提议。不过,仅仅一天之后,汪龙光意识到,赔不赔书是后话,“对我的《像奥巴马一样演讲》这本书必须先有个说法。”想到这一点,汪龙光便以邮件的方式表示不接受“赔一本书”的解决办法。在邮件中,汪龙光写道:

  伏总,李老师……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答应接受李老师建议即在另外的著作上署名的意见,决定放弃。……我慎重考虑再三,觉得确实不妥。我从文学创作到著述心理学专著,都是老实写作的,我不能因为此事而毁坏自己的声誉。我相信你们会在著作权上做好相关工作,但不能完全相信,原作者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所以,放弃这个想法,请你们不要再为此做有关工作。

  我的书籍《像奥巴马一样演讲》是我的心血,被他人署名,造成对我的伤害。与伏总通话和李老师洽谈,你们都有为此感到惭愧的意思,也想积极解决。但是,目前的办法是不行的。我的总体原则是,主张自己的著作权。也愿意在贵公司和出版社最小损失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此事。……贵公司如有诚意,应该是有能力做的。例如,已经发行的无法回收,但是库存的书籍是可以采取措施的。

  在近日,请你们告诉中国经济出版社一声,《像奥巴马那样演讲》著作权人署名错误,正确的署名是汪龙光,免得再版时节外生枝,那样就无法协商解决了。我也会直接与出版社联系的。同时,也应该告知被署名的郑启明,他是非法的署名。
汪龙光对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说,邮件发出之后,对方一直未对他的要求给予正面答复。后来,伏建全还在电话里再三劝他:“这本书对你也没什么用,你又不定职称……这本书也就是定职称有用!你若要定职称,也可以给你恢复署名权的……”

  “这番话提醒了我。”汪龙光对记者说出了他的怀疑:莫非“郑启明”冒名就是为了定职称?

  汪龙光还告诉记者一个细节:“3月18日,李壬杰曾向我要奥巴马演讲的英文原稿,说是出版社的要求……我担心为此影响出版进程,就请英文水平较好的人帮忙在美国的网站下载并校核,于3月19日完稿后补寄给李壬杰。”

  “实际上,书中没必要出现演讲稿的中英文对照。”汪龙光推测,“出版社之所以要求附上2万字的英文原稿,极有可能是署名人为了晋高级职称获得职称外语免试资格。因为有些单位规定,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过英文作品的可以免试外语。”
事情似乎有了些眉目。汪龙光琢磨,如果金日信达是为了书好卖,不可能侵犯他的署名权——之前他的三部书均在北京图书大厦榜上有名,一种可能的解释是:郑启明为了评“职称”找到金日信达。

  从流程上看,像汪龙光这样从文化公司出书,光是选题论证就有两次,一是文化公司,二是出版社。

  另外,书要下厂,需出版社的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总编一一审阅、签名,更关键的是还要作者本人签名授权……这么多的关口,这个“郑启明”是何方高人,竟能轻松而过?这背后有着怎样的隐情? #p#副标题#e#

  神秘人物“郑启明”

  汪龙光说,在和金日信达交涉的过程中,对方曾问过他:要不要寄几本《像奥巴马那样演讲》的样书过去?汪拒绝了:“署名不是我,我要书干什么?”

  但为了查出“郑启明”到底是谁,他后来自费从网上买了一本。在《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的版权页上显示,责任编辑为张梦初。张梦初是谁?汪龙光并不认识这个人。

  通常,在出版社的选稿单上关于作者都是有简介的,譬如职业、学历、职称、社会影响力等等——这些内容大都会出现在书的内页。汪龙光打开《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来回翻了几遍,竟没有作者简介,只有内容简介。

  该书内容简介的开头为:“本书从心理学的角度……”汪龙光说,这是一本文艺类书籍,如果作者没有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背景又如何把演讲和心理学结合起来?编辑这一关就过不去!

  网站搜索结果显示,包括《像奥巴马那样演讲》在内,这个叫“郑启明”的人已经出了12本书。令人称奇的是,“冒名”却不“留名”,这个“郑启明”虽然出了12本书,在网上却找不到关于他(或她)的任何情况介绍。

  而这12本书里,有10本是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汪龙光说,由此可见,郑启明和中国经济出版社关系密切。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经济出版社创建于1985年,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国经济出版社是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创办、曾隶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的中央一级出版社,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出版社。

  值得玩味的是,身为金日信达老总的伏建全,另一重身份是中国经济出版社的正式员工。中国经济出版社官方网站上显示,伏建全是该社“教材发展编辑部主任”。

  汪龙光回忆,他曾就此事致电中国经济出版社编辑部。不久,伏建全打来电话:“以后你就不要找出版社了,影响很不好,有什么问题我们协商解决……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中国经济出版社的在职人员。”

  11月下旬,本刊记者就此致电中国经济出版社副总编孙岩,他也明确表示,“伏建全是中国经济出版社的正式员工”。

  至此,尽管没有直接证据,汪龙光说他还是大致明白了为什么《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没经过正常程序能够出版,他认为他的署名被侵权“不是搞错了,而是一个故意的错误”。

  汪龙光对记者说,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多方打听“郑启明”的身份。终于,有知情者透露,郑启明是北京某大学的老师,也是中国经济出版社某位高层领导的家属。伏建全之所以宁可侵犯汪龙光的署名权也在所不惜,就是为了讨好领导。记者经过多方努力,这一说法到发稿前仍未被完全证实。

  艰难的谈判

  在和金日信达几个月反复的谈判中,汪龙光说,金日信达曾提出三条解决方案:1、让郑启明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2、赔偿一部书的署名权;3、汪的书以后都可以由金日信达出版(暗示质量不高的书也可以)。汪龙光均拒绝了。

  汪龙光向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出示了伏建全7月30日发给他的一封邮件:

  汪老师好。《管理心经》一书已更改为《受益终生的101条管理定律》。8月中旬出版上市。关于奥巴马一书,之前是我们没有沟通好才出现此事,再一次表示抱歉!如果你认可的话我让那位老师给你点补偿,或者我们再帮你出一部别的书稿。此书已经发到外地,全部追回也不实际,我们在下次再版时再更改过来。如你有其他要求还可以和我直接协商,我也不想因为此事影响我们良好的合作关系。伏。

  汪龙光说,他和伏建全及孙岩都说过,自己的底线是:《像奥巴马那样演讲》一书已经发到外地的就算了,但库存的必须换封面,把封面上的作者署名改成自己的名字,不能等到再版。

  “但即便这样的要求他们也没有答应”,汪龙光气愤地说,“我还能再沉默下去吗?他们欺负的不就是我这样的无名之辈吗?如果我是余秋雨这样的名家,他们敢侵犯我的署名权吗?”

  10月下旬,记者曾就此事电话采访伏建全,当时伏表示,“很快就去武汉与汪龙光面谈协商,一切等回来再说。”

  11月初,汪龙光致电本刊记者,伏建全终于同意就此事再次与他商谈。11月17日,汪龙光给记者发短信简述了他们“会谈”的经过:“昨天晚上约十点伏到(武汉)青山找到了我,将《像奥巴马那样演讲》的再版本给了我五本,反复道歉,我觉得很真诚,谅解了他,没有对他提精神与经济方面的(赔偿)要求。”

  不过,汪龙光说,这次对话中,对于郑启明的相关问题,伏建全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而是保持“默不作声”的态度。

  汪龙光说,“之前,伏建全承认,冒名出书是他一手操办的。”伏建全给他送来的这5本书的署名换成了“汪龙光”。汪龙光跟伏建全说,给他5本太少,至少为50本。伏建全回京之后也很快地向他寄送了50本再版书。

  此事的采访过程之中,记者也曾多次致电伏建全及中国经济出版社,希望就事件的真相及“郑启明”的身份问题等采访核实,但伏建全避而不谈,声称“无可奉告”,还以警告的语气对记者说“别瞎掺和”。孙岩也在电话中特别表示,不希望媒体介入,将这事情“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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