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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盐风波

2009-10-27    《中国质量万里行》    宿希强    点击: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本刊记者 宿希强

  食盐该不该加碘?


  食盐该不该加碘?在普通消费者看来,这似乎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一直以来,食盐加碘、吃碘盐有益健康已经成了生活常识。早在1993年,中国响应世界卫生大会的号召,即确定了全民食盐加碘战略,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1994年,全民食用加碘盐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类似,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强制推行。那时,“食用加碘盐,健康全家人”的标语随处可见。

  很多人没想到的是,15年之后,碘盐再次成为舆论的中心。不过这次,碘盐从被推崇变成了被质疑:“碘盐防病”是不是已经成了“碘盐致病”?

  2009年7月31日,南方一家媒体发表专题《碘盐致病疑云》,把近几年的甲状腺疾病频发与全民补碘联系起来,怀疑国人“补碘过量”、“因碘致病”,并质疑全民补碘的“一刀切”政策。几乎一夜之间,舆论沸腾——盐,这种再普通不过、再亲近不过的调味剂似乎突然成了隐藏在人们身边的“隐形杀手”。旋即各大电视台、电台、网络、纸媒纷纷介入对“食盐加碘”安全问题的讨论。专家、学者、时评家也被舆论的洪流裹挟进来,话题也更加宽泛——从食盐本身到全民补碘政策进而到盐业机制问题等等。

  其间,民间和部分媒体一度一面倒地爆发出质疑、批评“食盐加碘”这一政策的呼声,甚至造成了公众的恐慌。有人在论坛上大声呼吁“还我不吃加碘盐的权利”,更有人站在政治的高度,把推行碘盐视为“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中央集权行为”。

  舆情之汹涌令创办中文网上第一个学术打假网站的方舟子都忧心忡忡:“世界卫生组织对消灭碘缺乏病很有信心,并把它当成和消灭天花、小儿麻痹症同样伟大的成就。但愿这一伟大进程不会因为一些中国时评家的口水而付诸东流。”

  直至8月13日,“官方说法”出台——卫生部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对媒体表示:“全民补碘过量非事实,碘盐致病说缺依据”。“说法”的主要内容为:其一、中国目前的碘营养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绝大多数人碘的摄入量不会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国人无须恐慌。其二、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甲状腺疾病确有高发之势,但有多方面原因,将其归咎于食盐加碘,并不客观。其三,“全民食盐加碘”利远大于弊。补碘的益处远远大于碘过量引起的相对较小的风险。其四,为控制健康风险,现行食盐碘含量将小幅下调——之前已经下调过3次,调整思路重在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其五,国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落实对高碘地区和某些患甲状腺疾病或其他不宜摄入过多碘的病人供应不加碘食盐。

  由此,关乎公共健康和公共政策的碘盐风波暂告一个段落。

  但即便是现在,民间和网络仍不时有小道消息游走,宣泄着各种情绪。从社会心理学的理论来说,这是因为在社会经济状况和民众健康状况持续上升的情况下,舆论对碘盐的质疑突然打破了之前人们的心理预期。

  而从食盐本身的商品属性来考量,民众不满的另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是,对于垄断行业的产品有一种天然的不信任。

  碘盐风波的出现到底是一个科学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抑或是兼而有之?

  碘盐专营的“猫腻”

  近段时间以来,毛晓飞一直密切关注着碘盐风波的进程。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北京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项目主任,他一直呼吁“食盐加碘,不必专营”。早在2008年10月,毛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向中国大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对<食盐专营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书》,认为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造成了我国当前食盐市场地域性垄断的局面,并且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

  “食盐加碘风波之所以动静这么大,是因为恰巧成了民众不满情绪宣泄的新出口,而越来越多民间舆论表露出的指向是,对于碘盐垄断专营以及垄断专营下‘盐铁思维’的质疑。”毛晓飞认为,多年来有关盐业公司公款消费、账外交易、回扣以及其他商业贿赂和寻租等丑闻早已让人们痛恶与厌倦。

  今年四五月间,盐业就曾爆出“公款出国”之丑闻,社会舆论哗然。据媒体广泛报道,海南省盐务局(省盐业总公司)去年组织了本系统33名中层干部分三批公款出国旅游,其中有两批是在“5·12”大地震后出行。三次旅游共耗费公款60余万元,平均每人花费近2万元。

  更早的2005年,据《中国商报》报道,河南省卫生部门将商丘市列为高碘地区,要求盐业公司“停止供应碘盐”,但盐业公司始终未予理睬。

  盐业的腐败与跋扈可见一斑。而支撑其腐败与跋扈的,则是碘盐带来的源源不断的暴利。

  “长期实行的碘盐国家专营制度,特别是批发环节的专营,产生了垄断者的高额利润。”据毛晓飞调查,盐业公司从制盐企业中购买食盐的价格为400-500元/吨,而其对外批发价格平均为1500-2000元/吨,仅批发环节的价差就达4倍之多。

  毛晓飞以北京市为例算了这样一笔账:目前中盐北京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价格为1.30元/斤/袋(2600元/吨),批发价为2180元/吨,去掉采购、加碘、包装、批发经销等费用——加碘的额外费用仅为25元/吨,排除非经营性支出,其净利润高达67%,而制盐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4%。

  据他估算,如果取消垄断专营,北京市碘盐的价格可保持在893元/吨,合0.45元/斤/袋。按国家计划,北京市每年销售的食盐总量为12.60万吨,这样算来,如今北京市消费者整体每年就多支付2亿元。

  事情还不仅仅如此。以更换包装为借口、调高食盐价格是盐业公司追加利润的另一法宝。毛晓飞介绍,1996年北京盐业公司改塑料包装为复合膜包装,原1500元/吨的碘盐提价为1680元/吨;2007年又改复合膜包装为纸塑包装,价格直升为2180元/吨。

  这种情况也并不限于北京,全国各地大都如此。上文中提到的海南省,2006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将复合膜包装更换为纸塑包装——500g一袋的食盐零售价从1元上调至1.5元,上涨50%。以至于出现了商家不愿意进新包装食盐,而老包装食盐又售罄,零售商店无盐可卖的尴尬。

  这同样只是中国盐业冰山一角。“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盐业经营者、同时又是盐业管理者的盐业公司和盐务局到底有多少“猫腻”,外人无从得知。

  谁代表公共利益?

  20世纪40年代,美国开始在生活用水里加入氟化物,结果在50多年以后,科学家对此褒贬不一,原因是过量氟化物会导致牙齿变色或腐坏,也可能引起骨质疏松,这在科学上已是定论。但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直到现在依然向食盐里面添加氟化物——安全向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关键是量的问题。由此看来,关乎公众健康的事情不仅仅是科学的问题,更多的是让普罗大众、社会心理接受程度的问题。

  1996年颁布《食盐专营办法》时,国务院是鉴于当时国人普遍严重缺碘,为短时间内解决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而选择了“食盐加碘”的垄断经营方式。但显然,在国家专营制度顺利完成短时间内普及碘盐的历史使命后——中国使用碘盐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6.9%,这一制度已经产生了负面效应,政府的善举正沦落为垄断者维护其利益的工具,从而失去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这正是碘盐风波所揭示的舆情纷杂的社会心理。

  时至今日,中国“我要吃无碘盐”、“要求碘盐精细化操作”的声音仍在各种渠道中游走。毛晓飞分析,这正是因为食盐专营阻碍了盐品的多样性,导致市场上几乎买不到无碘盐,给碘摄入量受限的患者(如甲亢患者)造成了苦恼。

  当碘缺乏问题不再是社会的主要问题的时候,盐类产品的多样性已经成为公众的心理预期。而这时,国家制定的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如何保证良好的执行力就成了保障公共利益的关键。但把这种执行力寄托于垄断地位、两位一体的盐业公司和盐业局,显然不切实际。可以说,不打破食盐专营制度,或者食盐专营制度改革不彻底,消费者多元化的市场诉求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无碘盐”、“碘盐多样性”、“精细补碘”的呼声之外,因各种原因碘盐尚未覆盖到的人群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四川理工学院盐文化研究中心的吕福玉教授和毛晓飞同样是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呼吁者。只是,和毛略有不同的是,他的目光对准的那些碘盐尚未完全覆盖的老少边穷地区。吕认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废除食盐专营制度后,应对老少边穷地区实行碘盐实物免费供给制度,这应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自然选择。

  不过,就碘盐风波本身,吕和毛达成的共识是,食盐加碘的益害是个科学问题,而碘盐垄断专营则是制度问题。既然科学是不断发展的,以保障公共健康为基础的公共制度也应该是不断发展、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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