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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召回汽车1251万辆 超六成因发动机缺陷

2019-08-22 10:19:56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本刊首席记者 刘回春    点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16号通告:2018年全年共实施汽车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按缺陷部位所属车辆总成分类,因汽车发动机缺陷原因召回的汽车数量在缺陷汽车召回总量中数量最大。

  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为汽车提供动力,决定着汽车的行驶安全。一台存在发动机缺陷的汽车,就如同有心脏病的患者,时刻存在着危险。

  我国是机动车产销量大国,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不断增加,汽车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产品缺陷报告反映汽车安全状况分析缺陷汽车召回数据,从涉及车辆缺陷类型、缺陷原因来看,车辆缺陷主要是不合理危险,由于汽车设计和制造问题造成。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全国汽车安全与召回状况的通告,2018年全国汽车产品缺陷信息采集系统共收到2.48万条消费者提交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2018年全年共实施汽车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车辆6925万辆。

  按缺陷部位所属车辆总成分类,涉及发动机总成的缺陷报告10664例,占60.94%。

  其次是传动系2524例,占14.42%;电气设备1091例,占6.23%;车身963例,占5.50%;转向系675例,占3.86%;制动系655例,占3.74%;悬架系297例,占1.70%;轮胎和车轮278例,占1.59%;附加设备244例,占1.39%;气囊和安全带108例,占0.62%。

  缺陷原因,因设计问题召回117次,涉及车辆956.60万辆;因制造问题召回100次,涉及车辆287.60万辆;因标识问题召回2次,涉及车辆3461辆;因其他原因召回3次,涉及车辆6.94万辆。

  缺陷类型,2018年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9次,涉及缺陷车辆2124辆;非标准符合性(不合理危险)问题召回212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06万辆,占召回总量的99.98%。

  从涉及总成看,因气囊/安全带相关缺陷召回50次,涉及车辆199.25万辆;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44次,涉及车辆314.70万辆;因电子电器相关缺陷召回42次,涉及车辆130.30万辆;因车身部分相关缺陷召回29次,涉及车辆60.55万辆;因制动/车轮相关缺陷召回20次,涉及车辆191.37万辆;因转向/悬架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346.77万辆;因动力传动总成相关缺陷召回14次,涉及车辆7.74万辆;因其他原因(附加设备)召回5次,涉及车辆5923辆。

  通过车主投诉看汽车发动机问题车主针对发动机的投诉,异响、漏油、烧机油、机油增多、喷机油、抖动、进气轮断裂、火花塞断裂、凸轮磨损、调节器故障等是发动机较多出现的问题。

  曾经有大量车主投诉,某品牌汽车多款车型发动机异响。而发动机异响的主要原因是发动机进气凸轮轴存设计缺陷导致。车主反应,这个毛病在每台车上到6-12万公里几乎都会出现,维修过程繁琐复杂且费用巨大。车主认为这个与使用和保养无关,凸轮轴属于发动机核心部件,涉嫌设计缺陷。

  “7月13日提的车,7月16日汽车发动机开始发出异响,当晚立即与4S点工作人员沟通,因仪表盘暂未亮警示灯,所以对方确认暂无问题,可正常使用”,一位车主曾经投诉说。

  这位车主反应,7月19日引擎发生故障并仪表盘亮警示灯,导致汽车无法正常使用,通过道路救援,把车辆送往4S店检修,期间总行程里数不足280公里。

  幸运的是,在这位先生的努力下,厂方最终承认了发动机存在问题,更换了新的发动机总成。

  同样的问题,另一位车主就没那么幸运。

  “汽车发动机故障灯亮,去4S店检测,发现发动机进气凸轮调节器故障,更换需一万多元”。

  这位车主查询得知这个发动机故障是奔驰车常见故障。

  “7月19日,我给汽车服务投诉热线打电话,对方说核实后给答复。7月19下午,汽车服务回复说汽车过了保修期,需自费,拒绝赔偿”。

  根据车主投诉情况,这款发动机由于凸轮轴缺陷造成的故障并非个例,大量车主投诉反应多款车型在行驶中出现发动机凸轮轴故障。

  车主认为,厂家故意隐瞒发动机设计缺陷,明知自身产品质量故障,不主动召回、不通知用户,随后以过保质期为由不予赔偿, 涉嫌欺诈用户。

  2018年,发动机缸内直喷技术被指存在技术缺陷,多家品牌汽车被投诉发动机出现机油增多故障。

  随后,在车主持续维权和媒体的压力下,涉及企业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对于一些汽车召回车辆的解决方案,有不少车主则表示车辆在召回处理后,不仅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处理后的车辆出现动力减少、冒黑烟现象,比处理前更差了。

  张先生提车不到半年发现机油增多,当时去4S店处理,按照厂家的方案给车进行了升级。

  “当时换过管子升级过后,试了一个月的车,明显感觉动力小、油耗高,启动转速也比较高,升级以前转速是900/800,升级过后转速1000/1100,机油还是多”,张先生说,“到三保的时候,发现机油还是多”。

  保养完车后,4S店把机油口用封条密封起来了,张先生开了一段路程再看机油尺,机油又增多了。

  “又去4S店。4S店直接说,你先开着,现在没有解决方案”。

  针对召回方案并不能解决机油增多的问题,投诉的车主数量越来越多,多地发起新一轮的集体维权活动,厂家一直坚持方案能够完全解决问题。

  合肥车主购买新车数月后出现发动机异响问题,确认是发动机1缸和4缸缸体出现问题。

  “经多次协商,与对方达成更换发动机总成协议,但对方一直存在以下问题:1、将短发动机代替发动机总成进行更换,偷换概念欺骗客户;2、4S店拒不出具的关于发动机总成相关证明;3、新更换的短发动机不到一年又出现了问题,厂家表示此发动机没有问题,拒不受理”。

  汽车发动机爆缸漏液,厂家涉嫌隐瞒产品故障。

  肖先生自行检查自己的汽车发现冷却液低于下线,且发动机B2管有泄漏痕迹,于是送到4S店检修,结果为B2管冷却液泄漏。

  当时厂家给出两个方案:一是拆发动机缸盖维修,二是更换B2管。

  肖先生购买该车已有2年半,离过保不到半年时间。肖先生认为车型大批量发现故障问题后未尽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且车辆一直按时在4s店保养,由于故障未及时处理,期间可能已造成更大的损害。厂家涉嫌故意隐瞒产品故障情况,造成质保期过期,车主退、换货的权益受到侵害。 二、发动机维修会大大降低二手价值,厂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厂家免费更换发动机总成,或者给出有效的修复方案,能根本解决问题,且不会引发其他故障,按照原质保期限延长质保3年。

  肖先生说,“发动机维修属于大修,但厂家无法保证维修效果能根本解决问题”。

  汽车安全问题容不得“儿戏”

  国家统计局2019年2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8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为1.93人(比上年下降6.3%)。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2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公安部网站2019年1月12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制造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9%;汽车产量达到2781.9万辆,下降4.1%。

  其中,基本型乘用车(轿车)1160.1万辆,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927.4万辆。新能源汽车作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规模发展迅速。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量115万辆,比上年增长66.2%。

  2018年汽车出口115万辆,进口113万辆。截至201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比上年增长10.5%;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2.4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2.07亿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61万辆,占汽车总数的1.09%。机动车驾驶人达4.0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69亿人。

  根据公安部网站的统计数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为1.93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底我国全国机动车保有量3.27亿计算,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63111人。

  尽管因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并不能归结于汽车本身安全原因,但是也足以说明汽车制造安全可靠的重要性。

  对于汽车生产制造企业,追求销量,以最快速度抢占市场,从产销的角度来说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给消费者提供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更是生产制造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个产品的上市,生产制造企业从设计到生产本应经过严格的流程控制和成熟度、安全性试验,确保产品成熟、安全、可靠,然后才能推向市场,而一些汽车生产制造企业,为了尽快强制市场,往往把没有确保可靠的产品推向市场,把市场当成试验场,消费者当成小白鼠。

  更有甚者,在消费者发现问题,反映缺陷,甚至屡屡被媒体曝光后,仍然充耳不闻,不承认、不解决,拒绝主动召回。

  这样的企业只能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危害了安全,伤害了消费者,也自毁了前程。

  机动车安全法立法确系势在必行汽车设计和制造加强质量控制,生产制造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产品,本来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自身占领市场、增强品牌价值的需求,本该是企业自己的事情。

  但是,由于汽车安全问题影响大,涉及道路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加强汽车安全政策研究,推动机动车安全法立法确系势在必行。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机动车安全法》立法研究,推动形成机动车安全法立法共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全国汽车安全与召回状况的通告指出,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重点任务是推进汽车召回制度建设、完善召回监管体系、夯实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汽车安全政策研究。

  以商用车新能源车、智能汽车等为重点,继续做好重大案件调查与召回后续监督工作。推进召回与反垄断、公平竞争、执法、监督、标准化、信用监管等工作的信息共享,督促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针对新能源、智能网联等新业态新技术,推动国家产品安全实验室建设,授权或认定技术机构参与缺陷认定,解决技术能力带来的不足;加强与公安、交通、海关、环保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安全问题线索共享;深化与医学、环境、工程等机构合作,建立国家产品伤害与安全科学委员会;探索与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阿里巴巴、百度、保险机构等单位合作,利用互联网平台,抓取问题线索、加强消费提示、提高召回完成率。

  加强产品安全共性问题研究,会同行业部门、协会,引导企业改进产品设计和标准,推动中小企业、区域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研究,编制汽车安全和召回状况报告,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产品伤害与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致伤机理、防范措施研究。

  缺陷产品召回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而推动《机动车安全法》

  立法是抽钉拔楔、刮骨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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