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珠海市魅族科技售后服务问题 | |
投诉目标:魅族科技 | 投 诉 人:肇女士 |
投诉时间:2015-05-10 | 投诉地区:上海市 |
本人于日前购买的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魅族MX4PRO手机因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厂家的三包规定,在购买手机7日内有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换新的规定,按照厂家要求把手机快递回珠海工厂,在快递时投保了保额为3000元的保险,即投保金15元人民币,本人诉求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本人的快递费和保险费。因为如果其产品有质量问题是不会有这些费用产生的,希望315可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