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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手机三次维修不于退换

2014-05-16 15:26:20    山东省    张女士    点击:

2014年1月14日,我在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3-12号魅族手机专卖店以2199元的价格购买了魅族MX3的手机一部,可在2014年3月7日出现了手机听筒听不到声音,机身发热严重,耳机漏电等故障,2014年3月8日送到专卖店维修(这时手机价位1999元),专卖店告知我需发回厂家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维修,直到2014年3月21日才收到手机,可拿到手机返回家中又发现手机信号弱,经常断信号,信号不稳定,尤其是在楼群中无信号,机身发热严重,2014年3月22日去专卖店重装系统,再次返回家后仍然没信号弱等,2014年3月24日又一次送回专卖店再次返厂维修,直到2014年4月12日再次取回手机。其间维修造成的来回的路费,上班请假工时,手机贴膜等费用都由自己承担。2014年4月25日手机又一次出现了屏幕左上角一小块黑屏,从一开始还能显视一点到后来一点都不显视,而且耗电量大(这时手价位1799元)。再次送回专卖店,我要求更换手机,但还是要发回厂家检测,到2014年5月9号我打电话询问,才告知我是否同意拆机检测,到2014年5月13日告知检测结果为人为损坏,需我自己承担750元才能维修,多次打4007883333协商要求退换无果。作为消费者非常怨,不但不能正常使用手机,还要承担一切损失,我不得不同意先支付维修费,不然我的手机也回不来了。可直到现在我的手机还是处在维修状态。我还是没收到手机。维修时间超长。严重影响手机使用。现在我请求有关部门,请魅族商家赔偿维修中造成的损失做退货退款处理或赔偿维修中造成的损失更换一部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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