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购买了一张归属地为深圳的电信天翼大众版套餐(预付费)卡13316473298,之后一直使用正常。 2012年10月初,我拨打10000号咨询过办理停机拨号,客服承诺只需每月扣停机保号费5元,然后我向此卡充值100元,并办理了停机保号业务。2013年7月我想恢复使用此卡,却发现此卡无法拨打任何电话,包括电信客服10000号。 遂于2013年7月27日去坂田万科城南的贝尔路电信营业厅询问原因,从电信系统及10000号查出2010年10月底被人以我的名义在政企客户中心补卡并办理开机业务,但是我的身份证和该号码对应的电信大小卡都一直在我手里,其他人根本没有条件去办理补卡和开机业务。而且,是在政企客户中心办理的补卡,不是普通人办理业务的电信实体营业厅,推定是被电信内部有权限人员办理。接着我多次要求电信客服人员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补偿措施,使我能够正常使用此号码。但是电信工作人员不正视自己的过错,却一直以自己也是受害者,要等公安机关立案破案才能给予答复,迟迟不予解决问题,使我一直蒙受损失。 所以,我请求工信部领导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制止深圳电信无理的侵权行为并弥补给我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