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2013年3月21日 与长城宽带上海公司签订 2年 光网20M 宽带接入服务合同。 至今(2013年8月4日),长城宽带提供的带宽20M未达到、以及其他宽带问题,多次报修后仍未彻底解决。 后联络长城宽带,要求将 业务更改为 光网50M 以满足使用需要。被告知必须补交每月的月租差价才能提速。 官方网站宣传显示: 光网20M 老用户2年1550元 单月月租120元 光网50M 老用户2年1580元 单月月租130元。 我与长城宽带签订的合同 只有写 2年 老用户总价1580元,并没有写明及告知单月月租。 现在在因未达到合同带宽而要求升级带宽业务类型的情况下,仍需要收取本不合理的费用。 现要求长城宽带及时修复宽带故障并使带宽达到20M的要求,或将宽带业务免费提升至 光网50M或光网100M,并且该业务宽带带宽不得低于 20M 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