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8月2日在AOC华南区总代广州东方四海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事业部)购买 AOC 919V显示器一台(序列号:L54A1JA001183H9),此显示器整机保修三年。当时有开收据并且有盖东方四海公司的公章,当检查显示器的时候,发现生产日期为2010年1月,于是马上要求其开具发票,但东方四海公司说没发票,此机型不好买,库存时间长了点,不会影响保修的,我们都有扫条码。就相信了,毕竟东方四海公司是AOC冠捷授权的渠道总代理商.可是,此显示器于2013,6月9日坏了,于是送到AOC维修站去维修,但维修站以不在保修期内不给保修,由于收据保存完好,并出示了收据,还是不给保修,说要按出厂日期算,难道AOC的显示器一出厂马上就能买完了吗?于是拔打AOC服务电话4008878007电话投诉,接电话的是150工号(10550),态度非常差,说维修站不给修我也没办法,就是不给修,我说广州东方四海不是你们的华南总代理商吗,难道他们没资历开具发票,收据公章没有法律效应吗,150工号说,那你找他们去,你要去维权投拆就去吧.唉,现在只好找315维权,希望AOC能给我维修这台显示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