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地址:国美电器 广州新市店 购买日期:2013年6月16号14时44分 购买产品:步步高vivo X1St TD-SCDMA/GSM双模数字移动电话机 事情: 购买后,在拍照时发现手机扬声器部分外壳脱胶。(有拍照记录) 次日,到国美步步高专柜寻求解决被工作人员以“货物出门不得以外观问题退换”为理由拒绝。并说“你可以打315,但我还是不会退换。” 依据: 结构或材料致外壳裂损消费者可退换货 2001年11月15日施行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亦称“手机三包法”)明确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请求315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