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9月开了一张最低消费的移动电话卡,要求最低消费5块每个月。然后当时咨询了营业厅的客服,5块来电显示算不算消费了这个最低消费5块的的要求。当时营业厅客服说可以的。我就开通了。 到了08年11月,我加入了一个区的集团网,加入这个组建的网之后,网内里面的号码之间可以免费打电话10000分钟,外加每个月送5块优惠。因此就把来电显示的5块钱抵消抵扣了。08,09年我一直查看都是没有问题的,正常使用,后来工作去到其他地方。最近查看了2-3个月的话费才发现广西移动公司不但要收取了5块来电显示还要外加5块其他费用(我没有使用的项目,它系统自己给我再次收费5块其他费用)。那我加入这个集团网这个得到的优惠就只是10000分钟,没有这个5块优惠存在了。 现在广西移动公司不承认我每个月是来电显示是已经消费了5块钱最低消费,要每个月另外扣除我5块其他费用。但是我明明每个月都已经使用开通来电显示5块,只是因为我加入了这个集团网别人送的优惠抵扣掉了5块钱。后面贺州移动客服来电话说我进入这个集团网是因为当年他们内部员工出问题造成这样的,因此没有这样的优惠给我。可是我当时进入这个集团网,3个号码一共花去了7500元才可以进去得到这个优惠。 最后协商他们提出处理方案:一个号码补偿275元,我同意了,但是我声明了要现金,有录音为证明。但是后面却改变成功要以话费形式给我这个补偿。意思要我一个号码使用好几百块,就算了事。最后更是烙下狠话,我们可以随时取消这个电话这个集团网。从头到尾就是要我接受他们这样的条件方案,没有半点是协商的。根本不是什么用心沟通寻求处理办法。最后还明确说处理不了就不处理了,随便你投诉这样。 我在乎不是那点钱。既然你当初给我加进了这个集团网,现在反悔,最后一定要给话费补偿强人所难的,我不同意客服最后还威胁说取消这个号码取消这个给您10000分钟跟优惠5块。凭什么这样单方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