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的iphone合约(186元月租,一年的合约)在4月30日到期,我在4月27日在北京联通网上营业厅,参加了老用户0元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订购了一部三星(Samsung)S7562I智能手机,并同时选择了66元A的3G通话套餐,来替换原来的iphone套餐。 下单时间:2013-04-27 15:40订单编号:7151824436 在4月27日至5月1日之间,联通公司没有与我联系,我在5月1日查话费的时候发现,话费已经被扣除了186元,于是在5月1日8:49分拨打了联通10010电话投诉,但当日联通未给予答复,说后续会给我答复,我于5月2日9:08分再次拨打联通客服电话投诉,质问为何还未给我致电解释,到了5月6日,10018才给我打电话回复我的投诉,并声称是我自己在购买手机的时候没有仔细阅读文字提示“三星S7562I(仅支持老用户购机)25日以后购买用户将在次月受理配送”这个字眼,但是在我四月27日下订单的时候,该款手机是没有这个提示的,是我投诉之后他们后加上的,但我没有当时的截图,但试问有谁会在购买产品的时候截取网络交易的产品截图? 投诉原因: 1,联通在没有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延续了186元iphone套餐,并计费了186元,属于强制收费; 2,网上营业厅购物商城在我订购手机之后,没有及时联系,4月27日至5月1日,都未与我联系,单方面将订单延期处理,并未及时告知用户新套餐在5月份不能生效,还会继续186元的iphone套餐; 3,网上营业厅在我购买三星S7562I的时候,没有“25日以后购买的用户将在次月受理配送的的文字说明”,但在5月6日给我回电的时候我再次查询,已经加上该提示,属于不诚实,弄虚作假的企业(投诉受理部门可以在北京联通网上营业厅上查询,部分手机还是没有该提示,如我证据截图所示); 投诉要求: 1,合约机的套餐应该在合约到期前及时通知用户,并且主动致电用户,询问是否同意继续按原有的套餐计费; 2,网上营业厅商城应该在现眼的位置提示用户,送货时间和套餐生效时间; 3,退还186元的套餐费用 4,向全国的合约用户做好主动续约工作,杜绝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