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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沃家庭套餐包年合约无法中止或退出

2013-03-14 15:00:48    北京市    李先生    点击:

签订沃家庭套餐包年,现因服务无法维持签订合约时的服务标准,希望能够退出合同。 沃家庭郊区版合约20M光纤包二年合同,签订于2013年1月。当时所住通州区次渠镇玉江佳园小区安装了光纤,鉴于产品服务水平优秀,故在原有包年合约到期时签订新2年的包年合同,后因与房东无法达成租房合同,故搬往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三区6号楼。此住址所在为市区范围,且因联通所架设的设施陈旧,只能达到2M网速,原合约为郊区合约且为20M光纤网速,两者差距无法克服致不可直接迁移。方庄营业厅建议由原次渠营业厅撤销现有沃家庭包年合约,在将固定电话迁移至现有住址后,再视情况办理新合约。次渠营业厅不予配合,在获得技术支持指导并有权限做此操作的情况下,依然不予配合,并用各种借口推诿,诱导客户在其处不做此操作,而通过其他手段,在郊区营业厅权限之外,将原有合约改为市区合约,并直接收取合同差价。如此导致客户失去了在获得的服务水平发生很大变更时,中止合约的权利。 在此事件内,原合约的签订条件已经不可继续执行下去,联通方面对合约的内容和费用标准都做了变更,但所签署的原郊区版合约内容条款中规定客户不可中止合约或变更合约。因郊区版已经无法继续执行,且联通方变更了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版本,应视为原有合约结束。在本人客户一方尚未签署任何文件的情况下,新合约应视为本人尚未同意执行,且本人享有选择是否签订新合约的权利。 本人申请依据现状,视原合约已经自行中止,新合约未获得本人正式授权而无效。申请联通退还尚未执行合约部分所涉及的趸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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