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315职工您好: 我于两年前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荣成市分公司(简称中国联通)办理了一部手机号码15562163333,当时有存话费赠手机活动,我存款7999元并赠给我一部IPHONE4手机,话费分期24个月返还,月最低消费为386元,并承诺两年之内不能销号、不能停机、不能办理过户及更改套餐手续,而且当时让我签订了一份协议,因营业员匆忙并没有让我看到该协议的第一页(该页涉及到手填的内容并没有告知我,也不是我自己填写的),直接在用户签名处签名,而现如今我想更改套餐,因为我现在的业务联系的很少,手机月消费大约在100左右,可是多次协调荣成市联通公司均不给改,迫于无奈,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