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我已朱青兰达成协议,订购一台22寸完美屏LED电视3月7日接到货后,开机时候没详细检查 。后来详细检查时发现坐下偏中有一亮点。我马上反馈给卖方,卖方要我照照片,我马上照照片发给卖方,当时卖方以承认是屏幕有问题。经我们口头协商:卖方以:530元价格再给我发一台22寸LED完美屏电视,我差评改了。把结果到3天后我一问,卖方说缺货。我没办法,只好要求退款。卖方这时就变脸了,把我1月份的退款说成他给我的违约款。淘宝网迅速关闭了投诉通道。 淘宝网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卖方利益的行为,是对我们买方利益不负责任,自毁淘宝网的名誉! 鉴于以上情节,淘宝网应该做出一个说明,给我们广大消费者一个交代。 根据以上情节,我坚决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