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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买家被拆穿 人人车修改“没有黄牛”宣传

2018-08-07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雷玄    点击:

  8月1日,北京梁先生发现,因质疑人人车APP上“没有黄牛,不赚差价”存在虚假宣传的广告语,已经被换成了“直卖个人,更高收益”。他在微信朋友圈发文配图感慨,“找人人车卖车,结果把我车卖给黄牛了。一边不承认卖给黄牛,一边把广告给改了……”\ 

  自称表兄弟 谁是真买家

  4月24日,梁先生与人人车签订合同,出售个人名下荣威350轿车。人人车随即将该车放置在平台,当天就有人看车,并签订了合同。梁先生回忆,签订合同现场有四个人:梁先生、人人车销售人员,买家以及“自称买家表兄”的人。

  在人人车公布的“车辆信息”一栏,当天人人车上传了图片并配上了文字“这是一辆2011年5月上牌行驶了12.54万公里的好车,车开得不多,就偶尔上下班用用,从来没跑过长途和自驾游……”

  梁先生表示,人人车关于车辆的信息,事后他发现是借他的口吻讲述的车辆关键信息,但与事实并不符合,“这都是假的,我平时不用上下班,车辆主要是用来跑长途和自驾游。车辆装有ETC,购买地为上海,行驶证上连续几年的验车地都是北京,很容易就能辨认。”他认为,这就是欺骗买家的行为,由于车辆当天就被售出,所以没能在交易前及时查看此信息。

  双方约定五一期间一同去车牌所在地——湖南邵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买家承担,买家于当日付了订金。

  4月28日,买家和表兄到了梁先生所在的居住地提车,并付了车款1.8万元。双方约定5月3日在湖南邵阳办理过户手续。“考虑到风险因素,我没有同意和买家一同前往湖南,约定分别过去,5月3日在湖南邵阳见。”

  两天后,梁先生开车上路,与买家再次确认到达邵阳的时间,“买家表示家里有事,不去了,并表示可以通过黄牛来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买家是个在校学生,虽然他是合同的签订方,但之前的交涉都是通过表兄进行的。”所以,梁先生微信联系了人人车的销售人员,希望销售人员能核实买家是否会到达车辆过户地。

  与此同时,人人车的销售人员一步一步把梁先生指引到了湖南邵阳。但直到5月3日,买家仍然没有到达现场。

  直到6月,买家的表兄加了梁先生的微信,希望提供资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发了一个样本图片。梁先生发现,对方发送的过户人姓名,并非与他签订合同的买家,而是一位陌生人。

  于是,梁先生查看“表兄”的朋友圈,他怀疑这个表兄是一个“黄牛”,“经过回看表兄的朋友圈,发现在我把车委托给人人车的当天,这位‘表兄’就把我车辆的信息放在他的朋友圈里展示销售了,用的图片就是人人车拍摄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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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车:完成过户是最好解决办法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梁先生两次联系过人人车的投诉部门。

  第一次是在梁先生去湖南邵阳过户,被“放鸽子”的情况下,“投诉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因为人人车在合同上没有替我办理过户的义务,所以也不应对此负任何责任。人人车愿意与买家协商,但协商的结果是没有任何补偿。”

  第二次是梁先生发现这个要求过户的“买家表兄”,实际为一名“黄牛”,要求他将车辆过户至其他人名下的情况下,梁先生当即质问,“我把车辆委托给人人车,就是相信其没有中间商没有黄牛的宣传。”

  人人车北京总部负责投诉的潘经理分别在梁先生的两个投诉电话中表示,这是梁先生弄错了。“没有黄牛是瓜子二手车的宣传,人人车没有宣传过,直到我向他明确指出广告的位置。”

  事实上,这个宣传无论是在人人车的网站或者APP上,选择卖车,“没有黄牛”的宣传语都放在了比较显眼的位置。“对于这个情况,目前没有一个明显的解释,为什么负责投诉的经理,连公司的基本制度都不知道。”

  因为涉及合同法、物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所以在交涉过程中,有一些法律知识储备的梁先生用到了一些法律术语。“潘经理表示他本人不懂相关法律,而人人车的法务部门也没有对外接待的职能。希望和他的对话中不要谈法律,我也不知道,这样的纠纷除了谈法律法规还能谈什么?”

  梁先生说,“我指出买家那个表兄的黄牛身份,以及交易过程中黄牛参与的问题。认为人人车的对外宣传中的‘没有黄牛赚差价’,属于虚假宣传。潘经理认为,因为交易时,‘黄牛’没有自己表明身份,所以不算虚假宣传。”

  而让梁先生觉得气愤的是,这位负责人人车投诉处理的潘经理给出的方案。“他希望我配合买家完成过户,认为这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同时也回复了之前的投诉,经过他的沟通,买家方面不同意任何赔偿。”

  双方未达成和解 人人车变更宣传语

  7月20日,梁先生将这一消费问题投诉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举报服务平台上,并提出了两类投诉诉求,第一,如果取消交易,人人车需要赔偿梁先生白跑一趟湖南为车辆过户产生的基础费用;第二,如果交易无法取消,“黄牛”参与卖车是既成也不可挽回的事实,人人车应该更改所谓“没有黄牛”的虚假广告,并赔偿梁先生的相应损失。

  梁先生收到了举报服务平台高女士如下回复:第一,人人车不认为其存在虚假宣传,因为合同的签订方是“黄牛”的表弟,并不是“黄牛”本人;第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黄牛”从梁先生的这辆车的交易上赚到了差价;第三,对于梁先生要求取消交易的诉求,人人车表示无能为力。

  7月23日,梁先生将这一问题投诉至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希望能有个说法。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该平台收到有关人人车的相关消费投诉为38例。其中,2018年消费投诉量为11例,这类消费投诉这要涉及买卖双方。卖家投诉主要问题为“保卖服务12个工作日结算尾款”、“未过户人车失联”、“第一过户手续赚取差价”、“一千元押金约束买卖双方,平台联系人失联”等方面;买家主要投诉内容为:“调低二手车里程”、“车辆249项专业复检并不专业”、“清洗车身发现车身有凹陷”、“买车拖延两年未过户”等。

  针对梁先生质疑的虚假宣传的问题,7月26日,人人车公关鲁娟回复称,“关于消费者的问题,可以尽力配合处理”,7月30日,鲁经理称,“暂时还没有收到相关问题的回复,我们要跟一线的人核对情况,所以时间比较长。”

  截至记者发稿,关于梁先生质疑的“黄牛”问题,人人车并未给出正面回复,梁先生的车辆也还没有完成过户。8月1日,北京的梁先生告知,人人车APP以及官网上“没有黄牛,不赚差价”的网络界面已被换成了“直卖个人,更高收益”的表述。

  而实际参与过整个交易过程的梁先生感慨,这个二手车交易平台对待“黄牛”,既不能识别,也不能约束,甚至还要卖家配合,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一个黄牛全程参与了车辆销售,面对面的与销售人员交流,并与人人车的销售人员互加了微信,这个人的微信朋友圈毫无顾忌地展示了车辆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天,人人车仍然希望促成我和买家的交易,希望可以顺利完成过户。我有理由相信,我的车不会是他在人人车上参与的第一辆,也不会是最后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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