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华为D2-2010手机通话问题和WIFI及发烫问题 | |
投诉目标:华为 | 投 诉 人:邓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6-07 | 投诉地区:浙江省 |
2014年2月在网上商城购买的华为D2-2010电信版,一开始就出现如下问题: 1.电话不送话现象(我说话经常对方听不清,挂机重拨后没问题,一天会出现几次). 2.手机WIFI问题:每次锁屏再解开屏幕后都必须重新连接一次,有时无论怎么都连不上,需重启手机后才能连上无线. 每次回到保存了的WIFI信号的地方到,不会自动连接,要手动连接. 3.手机卡莫名没信号:这个情况主要是移动卡,电信卡暂未出现. 必须重启手机后移动卡才有信号. 4.手机发烫:冬天当暖手宝都嫌烫,夏天就更不用说了,担心什么时候会爆炸. 玩游戏的时候经常因为手机太烫而自动重启. 进入工程模式发现电池温度高达51度. 第一次维修:拿去台州市轮渡路251号(电话0576-88222099)华为售后检查,售后网点说D2不能当场检查要返厂,说是换的新机,但是我拿到手后依然会有不送话现象,期间拨打华为售后4008308300电话投诉,让恢复出厂设置等等,问题依然无解决. 第二次维修:3月24日实在忍无可忍再送到石家庄售后,最后答复还是换"新机";换完机器后还是同样问题.期间拨打华为售后8008308300等几个售后电话投诉,依然让恢复出厂设置等.问题依然没解决 第三次换机6月6日,到台州售后网店,售后不提供备用机,售后态度极其差,在争吵中沟通后,售后网店才让留在那里检测,工程师说通话问题需要他随身携带通过打接电话测试,但是第二天我发现工程师休假,手机依然放在售后网店,既没检测也没做什么处理. 由于售后网店没提供备用机,用自己的备用机安装小卡的时候手机卡接触点损坏了. "三包法相关条款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 该手机从买来到现在快半年,没正常使用过,都在售后中.严重影响到工作和生活,浪费不少精力.希望华为能够为用户着想,有问题的机器就要收回. 这款机器我也不想用了,希望按照发票全款退机并赔偿我备用机且要道歉. 电话:1898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