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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售后维修手机功能无法修复且不予换货

2014-06-21 15:51:11    安徽省    杨友磊    点击:

投诉主题:苏宁售后维修手机功能无法修复且不予换货
投诉目标:苏宁 投 诉 人:杨友磊
投诉时间:2014-06-21 投诉地区:安徽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53215

    2014年3月8号,本人在苏宁电器(安徽合肥三里庵店)购买了一款索尼的防水手机,型号是L39t。同时购买了苏宁“阳光包”意外保障(协议见http://www.suning.com/emall/YBBagIndexView?storeId=10052&catalogId=10051)二年。        6月3号,由于本人使用不慎,手机意外跌落,屏幕最外层的触摸屏失灵了。        6月7号,本人带着发票把手机拿到苏宁三里庵店找售后处理。其间门店苏宁的售后和索尼的导购相互推托,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把他们两方聚到一起,最后商议的结果是手机要拿到苏宁合肥总店(合肥市宿州路76号)去维修,而且手机的维修由苏宁自己的维修部门来做,不送到索尼的维修点,所以索尼的一年保修失效。对于这一问题,苏宁的答复是反正购买了“阳光包”,以后售后都由苏宁来保障,我只好接受。        6月7号稍后我来到苏宁合肥总店。通过询问确定了手机是由苏宁合肥总店的维修点维修。维修费用按照“阳光包”协议,我承担30%,但是具体多少没跟我说,说是确定报价后打电话给我。我说我问了索尼售后,换屏幕需要900屏幕费+200防水处理和手工费共计1100元,“工程师”回答苏宁这里具体多少不知道,但是肯定比索尼官方的便宜。并且得知维修后坏掉的屏幕不返还给我,解释是“你都只花了30%的费用换了一个屏幕,占了大几百块的便宜了,还要那个屏幕干嘛?”。最后只得填个单子,把手机和发票留下,回去等电话。填单子的时候居然连我手机的串号都不填,还是我的要求下才填上去的。        6月12号,苏宁合肥总店维修部(055162655928)给我打电话,说手机换屏幕合肥没货,要从别的大区调货,报价1200,如果我同意就发货。虽然比索尼官方的报价还高,但是我还是勉强同意了。        6月15号,我带着单子去取手机,被告知手机的防水功能不能保障,让我小心使用,如果以后进水,要认定为人为损坏。防水功能是我很看重的功能,当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功能才买的手机。而且我已经问过索尼的售后,如果是要索尼的维修点修的,防水是肯定可以保证的,见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EwNDQ1NzQ0.html。而且索尼的防水手机因为进水出现功能故障,是可以鉴定出是人为原因还是手机本身的防水功能失效导致的,并不是直接断定为人为损坏。我说这个处理结果我接受不了,但是交涉了半天也没有结果。于是我打了苏宁客服电话4008365365,他们说我可以先把手机放在维修点,他们会反映并处理这个问题,有进展会联系我。当天下午苏宁客服(055163800909-551608)跟我联系,我说明了情况,并提出修复手机防水功能,不能修复则换货的要求。        6月15号到19号期间,我与苏宁客服进行过多次沟通,对方始终坚持多数手机本来就不防水,以后使用注意点就是了。说能给我的最大的让步是以后手机进水后如果不需要换配件可以免费维修。我表示不接受这个处理,但是对方说这是最后的处理结果。        于是我到消费者协会来寻求帮助了,希望能尽快得到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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