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525598599349904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2014年1月25日,我在淘宝网天猫商城“诺基亚三际专卖店”购买了一款手机,手机名称为“诺基亚625H”,卖家是“山东三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实体店在济南市天桥区。2014年1月29日收到手机后,手机不能识别SIM卡。另换一张别人的小卡,手机同样不能识别SIM卡。当我拿着手机发票(见图1)到诺基亚特约服务中心要求检修,该服务中心拒绝维修。原因是卖家所开发票的“项目”下仅载明了“手机”二字,无“诺基亚手机625H”字样,因此不能作为全国联保的凭证。 我多次要求卖家提供载明“诺基亚手机625H”字样的有效发票,卖家始终拒绝。我向卖家明确指出,卖家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之规定,并且还违反了山东省《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之第五条(济南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jngsj.gov.cn/315/yddhjspxlghthzrgd.asp)。卖家的发票为无效发票,且是违法发票。但是,卖家对上述法条视而不见,并矢口否认发票无效,并始终拒绝提供新发票。随后,我向济南市天桥区工商局投诉(0531-85934916),在工商局的协调下,该公司时隔近30日才终于将有效发票(见图2)寄送给我。最后我所在地的诺基亚特约服务中心才出具了该手机的检修单(见图3)。 “诺基亚三际专卖店”在天猫商城号称“全网最大手机卖家”“自2010年7月1日起,从未被超越”,标榜自己“未被投诉过一笔手机非正品行货的问题,未欠消费者一张发票”。但是,该店在网上展示的所谓正规发票(见图4)事实上就是无效发票。单就我本人购买的诺基亚626H手机而言,买家对该店的评价已达1764条,也就是说该店已经开具了近1800张类似的无效发票。 3月1日该店售后杨某(0531-55599165)来电明确告知之所以发票上仅仅注明“手机”二字,是为了方便买家也可以用这样的发票为多个品牌的手机保修。 此外,我在淘宝网上第一次要求退货,提供了一系列证据,卖家拒绝承认,淘宝网天猫商城客服视而不见,一再要挟替我确认收货。因发票问题和手机质量问题未解决,我拒绝打款给卖家。但是,天猫商城最终在为妥善解决买卖纠纷的情况下,强行打款给卖家。 恳请贵处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要求卖家:1)更换能正常使用的同品牌、同型号的手机;2)补偿买家因反复和卖家电话交流所产生的电话费:200元;3)补偿买家近1个月来不能使用该手机的费用:200元;4)向买家赔礼道歉。 图片资料(图1、2、3、4)另外电子邮件,请查收。 致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