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重庆开县吕氏春秋,阳**,电话1345278**** 被投诉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乐点数码商城,电话400-031-8823;400-625-8511 我于2014年1月19日,网上购买的32G高清摄像、录音笔一支,价260元,由顺丰快递,送货,卖方网上商品介绍该笔摄像可夜视质量可靠是台湾机芯,承诺15日内可退货。我在收到货时只能看到外观不能试使质量,后我试使质量发现问题,当即电话和网上联系,乐点数码商城,商城网上客服叫我开年后再说,2014年2月9日我电话和在网上联系客服,他们都不理睬我。在此投诉乐点数码商城在网上欺骗买主以次充好,销售劣质商品,坚决要求退货!承担一切损失费用!请求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阳** 2014年2月9日 附:1、乐点数码商城销售单 2、顺丰快递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