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3年10月12日在魅族官网以全款预定换购魅族MX364G手机,至今迟迟没有任何发货消息,无任何正面,明确的回答,一直拖延,并多次询问魅族客服及论坛相关信息,多次以含糊的回答并无任何解决方案,甚至因在论坛跟帖反应关于64G换购存在多种不合理而被删帖封号,对魅族的此等不合理行为非常不满。让消费者更为气愤的是,11月11日魅族在天猫官方旗舰店打出爆售MX364G1111部,给当初魅族以产能不足为由搪塞消费者一记响亮的耳光,在换购中,MX364G已无形中跌价300元。换购虽然是2499元,但是需要一部M8手机,当时承诺M8可抵600元,但是如今手机已不是当时的价格,消费者却承担着当时的价格,对于已付了全款,1个月甚至更长迟迟未能拿到手机,无形中已跌了价的消费者是公平的吗?并且并非是在双11有64G现货,早在多日前,已联系过天猫销售的客服,称下单当天就能发货,并称货源足够,对此深感魅族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对于魅族宣称的按订单发货顺序发货,我们消费者更是糊里糊涂,无权得知其真实的发货信息,在上月(10月份),论坛就有曝出16日以全款3099元购得MX364G手机并于当月25日收到已发货信息的帖子与截图,对魅族的多次不公平举动已无信誉可言。 没有诚信的企业,把换购的当猴耍! 如今网上骂声一片,这是为什么,一个人说不好,我想那个人有问题,现在几乎换购的都在反映不公平,这还是消费者的问题吗?在魅族的官方论坛,多少消费者因为受到不公平待遇在论坛反映真实的情况,却遭到立即删帖与封号,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这不是污蔑,这是在反映真实的情况,这是希望魅族公司给消费者一个合理交代。公司方却不闻不问,不予理睬,敷衍了事,魅族的作法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对于魅族的作法,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只能借助贵平台讨回应有的权益 我希望解决以下问题: 1 在官网告知消费者发货时间请以准确的年月日,勿以含糊的中上旬并当即发货我已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