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部索尼LT26ii型号的手机,同年七月初发现手机耗电快,2013年9月14日将手机寄回京东售后维修,历时一个多月仍然未修好寄回,也未向我说明原因,期间还有京东售后维修人员以为我好,不想让我等太久为由,建议我接受京东提出的折旧退款处理,被我拒绝后承诺继续给我维修,到今天已经三十五天了仍然没有修好寄回,根据《国家手机三包规定》第十七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京东商城给出的处理意见是给予我八折的退款,这不符合国家手机三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