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2月21日在亚马逊时购买了三星N7102,价格是4888(有增值税发票),当时该机型广告宣传时宣称“本型号手机是支持双卡双待,并支持:WCDMA:850MHz、900MHz、1900MHz、2100MHz; GSM:850MHz、900MHz、1800MHz、1900MHz,然而实际使用中发现该机只有双频(WCDMA小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 GSM大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在香港、美国等多地根本没法使用。且该产品包装内外均无任何产品的详细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相应予以标明; 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商家或者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应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在此,请相关部门对三星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要求三星公司退一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