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在北京联通购买 iphone4S 合约机,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约机。今年9月因机体故障,苹果公司返修后更换整机交付于我,当时只有电子邮件的维修单,其后联通要求我执购机发票、维修证明,身份证,手机到北京营业厅办理重新绑定,否则将停机,且继续扣款并追究违约 现申诉: 1)手机故障,这不是用户的责任,当手机故障保修后,联通通过各种条款附加用户责任,要求用户履行不应用户负责的义务,并设置惩罚性条款,这是不合理的。用户不应该为手机故障保修后,人为设置的障碍买单。 2)联通和苹果公司合作,推出 iphone 合约机,却没有一个完善的售后,后期维修服务中,苹果和联通完全没有沟通机制,在苹果直营店进行保修,提供了电子维修单,而联通要求用户提供纸质证明。说明联通和苹果完全没有沟通好,或者实践中的忽视。 3)在北京购买的手机必须在北京进行业务办理。手机维修后,因联通的单方面需求,强制要求用户办理手续,但联通却并不提供远程服务或者异地服务,不顾用户实际代价和利益,要求用户长途奔波去办理联通出于自身需求的「维修后重绑定业务」。 4)当初的购机合同我也拿不出来了,联通却要求购机合同,即使联通可以根据身份证,证明我就是当初购买手机的人,联通也不保障我的权益。 5)现在我连不要这个号,不要返还话费,注销手机都不行。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可能为这个奇怪的理由飞到北京,联通根本没有权利要求我这样做,手机故障不是用户的责任,并且手机还是在正常保修期内被苹果官方保修,联通根本没有理由和立场要求用户为联通自身要求的重绑定义务付出自身的时间和精力。 9月初 拨打 010-10086 选择 iphone 技术支持 9月底 拨打 010-10086 说这是他们的规定,我要求投诉 9月底 联通处理投诉联系我,并表示这是规章制度 其中,客服阐明,如果不办理「解绑定业务」,手机将会停机,返还话费将归零,并继续扣除套餐费(手机不能用了,还会继续扣,不断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