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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因出售不合格产品 退换货延误时间

2013-09-30 00:15:34    湖北省    任先生    点击:

投诉人于9月26日,网络购买华硕(ASUS) CM6331-I3318M1 台式电脑一台,主要配置为:i5-3350P 8G 1TB 2G独立显卡 DVD刻录 Win7 HB系统 21.5英寸。 本单位工作需要此电脑必须于九月底之前到位,参与重要工作。 27日下午,收到商品,发现该电脑无法开机,故向卖方——京东商城提出紧急换货。卖方于当日(27日)下午,已派人将该电脑提走,购机发票一并收走。 投诉人与卖方网络客服人员屡次强调,29日前换货必须到位,但其客服人员以工作流程为由,声称需7-15个工作日方能完成,虚以委蛇。 投诉人认为: 1. 卖方未能严格控制商品质量,致使劣质商品售出,后因退换货所误时间,及相关后果,责任全在卖方。对此,卖方并不否认。但卖方仅仅由客服人员提出非正式道歉,而拒不赔偿。 2. 卖方商品的出货时间很快,从下单到收货不需一日;且网络显示,当地库中一直都有其余存货,完全可以及时调配,故,投诉人所要求的调换时限完全合理,并非故意刁难,但卖方对此置若罔闻。至今,所换货物杳无音信。 3. 对于卖方声称,“货物退换需发回厂家检测”的说法,纯属一派胡言。众所周知,华硕品牌实行全国联保,其授权维修点遍布全国,卖方完全可以就近检测。况,电脑的故障是无法开机,主机不加电,如此直观的质量问题,根本无须做过分详细的检测,就可以获得最基本的结论:应予以退换处理。其余详细检测完全可以事后完成。 故:投诉人认为:卖方倚仗其自身财力,在事实上实施霸权交易,无视消费者权益,无视消费者合理要求,对其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拒不赔偿;以工作流程做借口,蛮横对待消费者,因此对其提出投诉,要求其赔偿投诉人及所在单位的直接损失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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