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我发现购于2013年2月的三星b9120手机屏幕出现闪烁,影响正常使用。于是找到三星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点对手机进行了拍照,说要向厂家打报告,申请保修。过了段时间,我接到维修点的电话,说我的申请被拒绝了,原因是将手机屏幕出现的问题鉴定为人为损坏,因为我手机的侧面有几处划痕。要想修手机只能自费。我就拨打三星400电话进行投诉,认为三星的鉴定结果不合理,在没有询问我划痕的来源,时间,怎么造成的情况下,就单方面鉴定为属于我人为损坏。2013年9月9日,我接到电话号码为010-64390203的电话,说是三星 公司的投诉部门,他们不能对我的投诉进行解决,他们承认鉴定结果,我要是想修理手机只能自费。 我就十分不理解,三星公司仅凭手机侧面的几道划痕,就将屏幕出现的问题鉴定为人为损坏,这也只是一个可能的因素,就对我下了不可能更改的鉴定结论。况且我手机的划痕,出现在屏幕出现问题之后。 这真是三星公司的一项霸王条款,不像顾客询问任何关于手机的情况,更何况这是对我的保修影响很大的情况,就单方面鉴定为我的手机是人为损坏,剥夺了我手机合理的保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