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2年5月23日购买HTC328d手机后,因显示屏及主板问题坏在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间,经过维修及更换新机(2013年1月更换),当时就有退货的想法。但经售后介绍,更换新机若在出现问题,进行退货,很明显是在拖延时间。2013年9月6日,手机出现故障,至售后检测,又是主板问题,需要返厂维修,当即提出能否退货,售后告知能退,不过要去购买电去退货。到购买店(湾子苏宁电器店),售货员告知不能退货,因时间过了一年,而且是更换机,只能进行维修。说这是法律规定,试问这是哪家法律规定的?双方开始踢皮球,对于此事很让人恼火,(年前维修时店员告知几天时间就能修好,结果一等就是一个多月。而且无备用机,告知自己想办法。),先已经对HTC失去信心,(老是主板问题,还靠点谱不)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