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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天猫商城茂凯数码专营店出售长虹劣质手机

2013-08-28 07:34:48    浙江省    冯女士    点击:

[订单编号]:238381859558278 [交易简述]: 7月17号签收的手机,当晚开机就发现跳屏,联系卖家,称必须去长虹检测,若是机子原因,可寄回公司换新。 7月19日,送长虹检测、确认手机问题。当场联系卖家,称可以选杭州售后更换、或寄回卖家换。本着方便处理,我选择了直接售后更换,当时预计一周时间到货。但事实是,手机缺货一直拖延。期间,联系杭州售后,推说缺货让我耐心等;联系卖家也同样理由回复要我等。 8月2日,我对杭州长虹售后发出强烈抗议:不等了,要求直接退回那个坏手机,我要直接找卖家退货了。其称,寄回杭州也要时间,必须继续等。 8月3日,我在网上向卖家第一次以“手机质量问题”为由提出了退货要求,并请其提供收件信息,卖家拒绝沟通。 8月8日,杭州长虹售后,称新机子到。当天拿到家里,就又出现了问题,内存卡无法读取,且插卡处异常发热。 8月9日,再次去长虹售后,检测结果是内存卡坏,称内存卡不保修,需找卖家。 8月10日,联系卖家,又推脱我找长虹。 8月12日,再次去长虹,长虹称内存卡和当时的手机一样,同样需退回总部更换,时间不定、耐心等待。 同一天,卖家关闭了退货要求,并旺旺回复:本店所有客服停止为你服务,你以后不用联系我们了。 8月12日,我第二次以“手机质量问题”为由提出退货要求,卖家不予回应, 8月15日申请淘小二介入。 8月22日,小二电话回复我:手机已更换、内存卡不属于手机质量问题,不能退货。 8月22日,我修改了退款申请,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 (因为"7月17日签收、跳屏、19日送长虹售后,历时不足48小时;8月8日再次到货、,内存卡坏,9日至长虹,称不保修,需找卖家,10号联系卖家又让我找长虹,12号再去长虹。第二次时间历时也不足5天整。前后相加,刚好在7天之内) 8月23日,我收到了淘小二的短信通知:由于商品已使用,影响二次销售、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8月26日,淘宝在未和我电话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在傍晚已短信的形式通知我,退货理由不成立,已放款卖家。 8月27日上午,淘宝的一位投诉回访人员电话我,对于我提出的"7天无理由退货",她这么解释:手机只要开机,就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让我查询手机的国家三包规定。 我8月3日第一次提出退货申请时,手机实际在我手上才2天,被卖家无理由拒绝了;8月12日再次提出,这手机在我手上也一股脑儿不足7天,且这7天都是有问题、无法使用的。 不知淘宝怎么就定性为“已使用,影响正常销售”的?这手机不开机,我能发现跳屏、内存卡坏吗? 我仔细查阅了《手机国家三包法 》,其中第三条: 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那么,请问,在发货前,卖家有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了吗? 对于淘宝的一味偏袒,我已无语。 这是我在淘宝论坛的发帖,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4501-263836613.htm?spm=0.0.0.0.IQr4WX,法力无边的小二把我的帖子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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