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我在小米公司官网订购一台小米M2SC(32GB)手机,订单号码为1130723296009624,收货地址为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二里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穴市支行,并于27日签收手机。包裹内并无发票,后我多次咨询小米公司在线客服说明情况后,小米公司客服均告知我手机发票已邮寄,并告知我一个顺丰速运的快递单号(单号为199130825850),后我咨询顺丰公司人工客服时客服人员告诉我该单号底单填写的收件地址为河南省。8月5日和6日,我两次电话咨询小米公司,小米公司于6日回电给我说公司已于23日随包裹寄出发票,不能补开。而当我申明之前小米公司在线客服告知我的快递单号这一情况时,该公司客服并无合理解释。再次重申,本人并未到收发票,更不是无理取闹。请小米公司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我重新邮寄发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