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3月5日购买华为S8600型号手机一部,使用到3月中旬发现手机有自动重启现象,6月份送到售后,告知返厂维修,7月末手机返回问题并未得到解决,2013年1、2月又发现受话器无法受话,再次到锦州售后维修,问其如何维修并未告知。这两次维修中售后态度蛮横不予认真解决处理,8月中旬经朋友送往葫芦岛市华为售后更换机心,但事后葫方并未对本机更换信息予以登记,致使后来此机再有问题产生,售后以串码与原机不符拒绝维修,13年2月手机无法上网送到售后,售后告知刷机处理,6月又发现G网正常待机状态下无法正常使用。7月14日送到锦州售后处理,以过保为由拒绝检测维修,7月18日与华为客服交涉也以过保为由,华为方称以购机时间为起保,不以更换机心时间延保,告知我这是三包法规定,就此机所产生的问题每次我都与华为客服取得联系,他方有所有通话登记,我现在只要求正常维护我消费者权利维修,如具备更换新机条件,我请其公司无条件给予解决,因为这些问题是厂方质量和技术问题,不要再诸多借口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