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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因联通3G手机断网产生的经济损失

2013-07-18 10:58:58    上海市    邱先生    点击:

我是联通3G手机上网用户,卡号为13062797434。手机上网与7月6日傍晚开始一直不能连接,由于当时正在执行公司指派的业务,因无法上网而产生出租车费51元,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需使用的计费软件由于网络无法使用,原本应收的费用为115元,现只收取了基础费用35元,损失80元。之后致电联通要求赔偿,但中国联通以我的这个卡号是上网副卡为由,不肯赔偿。现要求中国联通全额赔偿我直接经济损失1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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