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左右在深圳市福田区买了一个THL V11手机。当时只开了一个收据,问给发票。他们不给,说只要收据就可以的,丢了收据可以按拔了电池看到的生产日期进行维保的。 手机用过一段时间,今年四月份用着用着出现闪屏现象,到5月份拿去售后点维修。因为收据不见了,不过凭后面的生产日期进行维保了。 但过了不到一个月,手机就出现用直充充电只能充到百分之十五,就再也充不进去。然后每天这样用着,后面就出现充不进去的情况,就用万能充去充,万能充也是只能充到百分之十五的样子,用过俩天后就莫名出现屏幕上有块五分之一的黑屏。因为之前就充不进去电的问题联系过THL售后客服,就把这俩现象反映过去并寄过去了。可是那边收到产品后我打电话过去他们却说里面内屏坏了,要有偿维修,要110元的维修费。我说我买个手机才790元,生产日期也是2012年9月份,到现在还在一年之内可以免费维修的,然后客服在那里说什么原因,不在保修内。如果不有偿维修的话就给我寄回来,运费到付。这就相当于我手机还没修好,寄过去已经花了10元运费,还得让我承担到付运费在20元左右。 之前就是因为相信国产手机,还推荐朋友买呢。可是这样的售后,让人心寒啊。现在手机在深圳,修的话要花110元,但心里不平衡啊,保修期的手机莫名出现问题,还得让人掏钱去修。。。。。。不修啊,又要承担到付运费22元,而且收到的又是一个坏机子,不能用的垃圾。 到现在不知该怎样为好,难道消费者的权益就这样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