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办的电信宽带(宽带号码18958174159),当时包的是99元的4M宽带2年,于2013年4月到期。到期后我没有续约,有少量欠费,到5月底电信就把我的网络断了,即无法上网。7月16日,我去电信营业厅办理退网手续,被告知: 1、5月份断网以后,还是以每月99元的包月费用收取费用。 2、收取7月整个月的费用,即7月16日退网以后,剩下半个月的网费仍继续收取。 3、赔偿违约金12.81元。 我想投诉的是: 1、断网以后,我不再享受网络服务,继续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2、7月16日办理退网,剩下的半个月继续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3、为何要收取12.81元的违约金,我什么地方违约了? 在营业厅,质问柜台办理员(工号5220),一问三不知,只回答你:这是规定,我也没办法,要不你去找主管吧。再问主管在哪里,回答:不知道。外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