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0日,机主因为开关键故障,前往中山公园贝多芬广场202室百邦维修苹果手机,接待工程师李鑫检查后,表示根据维护条款可以当场换新。手机(连同机内电话卡)被拿进内室,过了20分钟左右,有一位工程师拿出手机,称手机已经被私拆过,不能享受保修。要随后送苹果公司检测。 客户当即表示异议,因手机购入后尚在保修期内,既无必要实际也从未拆机,亦不认可工程师指出的所谓拆机证据,且拿进内室的整个检查过程不在机主监视下,机主怀疑维修中心拒绝保修以便收取费用。 在苹果公司整个交机,维修过程中,客户处于极度弱势地位。是否拆过机听凭维修点和苹果公司判断,缺少第三方介入,且手机交付时,客户也无从知道手机是否被拆开过,这样遇到事后发生纠纷,售出方,维修方和厂房便于互相推诿,逃避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请有关部门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