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18号购买小米手机电池,座充,21号收到货,23号打开电池包装发现型号买错了,问过客服人员是否可以换货,客服回答不可以换其他型号的,但是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退货。之后本人又试了一下座充,电源指示灯不亮,于是在官网上申请退货。之后我又试了一下座充,这次指示灯亮了。于是又咨询客服没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退货,客服回答七天之内不影响二次销售即可申请退货。于是我申请了退货,因为本身电池型号买错了,既然可以退,就申请退了。 但是今天小米售后接到我退货的东西,说我不符合退货条件,说试过了就是用过了,包装拆过了就影响二次销售了,而且还要我承担他们给我寄回来的运费。 我想说电池跟座充不是消耗品,不像纸巾我试过了就等于用过了肯定是没办法退的,但是座充只是试了一下就说影响二次销售了,这理由未免太过牵强,而且我不止一次问过客服,客服只是说“不影响二次销售”,并没有说拆了包装就不能退。他们完全是在偷换概念,如果说不可以退我也可以不退,但是告诉我可以退,现在又说不行,不仅东西没退了,我还要承担来回运费。很是气愤。 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规定电子产品什么样是影响二次销售?拆包装就等于影响二次销售吗?如果是这样我想请求小米公司不要说不影响二次销售可退,直接写拆包装就不能退。再说如果不拆包装不试一下,我怎么会知道电池型号拍错了呢?我只是开了包装试了一下,发票跟外包装什么都是完好的,就是不给退,最可耻的是还要我自己承担运费。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请求您给我一个答复,他们这样做算不算欺骗消费者偷换概念行为。谢谢!静候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