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购买一台惠普电脑: HP Pavilion dv6 Notebook PC。该电脑包装内没有附送系统安装盘。在配件清单上也没有标注有无光盘。因为无关紧要,就没有理会。今日电脑故障,需要重装操作系统,翻找当时的包装,没有找到系统安装盘。于是致电惠普技术热线,客服查询后说:电脑已经过了保修期,不能寄送系统安装盘,需要客户自己解决。我质疑,作为电脑厂商提供系统安装盘是自己的义务,毕竟我的购机款已经包含了这项服务,当时购机时没有提供安装盘,至少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安装盘只能在保修期内索取,过期不能索取。惠普电脑既没有告知我,也没有任何文字说明进行公示:无论是产品说明还是自己网站。既然惠普公司自己犯错误,为什么要消费者买单。我和客服交涉结果:要么自己解决,要么自费120元,带电脑到维修点付费安装。因为家在郊区,维修点在市区,往返很不方便。一张光盘可以解决的,我就不明白了惠普公司为什么就不给解决。我对惠普公司这种转嫁消费者,推卸责任的做法很不满意。我的诉求:就是要一张系统安装盘,别的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