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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得理光映像仪器拒不执行三包法规定

2013-06-18 13:04:51    北京市    王先生    点击:

本人宾得k5数码相机于三包保修期内送修,第一次保修日期为2013年2月1日,故障经北京北京旭时代数码技术服务中心接受站当场检测为开机快门无法开启,于当日填写保修单据送修,2013年3月4日发回检测说没有异常,取件当天当场在接收点检验故障依旧,当怀疑是间歇新故障,可能在检修处没有出现故障,故取回继续观察,但每天故障几率在90%以上,于2013年4月1日再次送去北京接收点,此时距离上次发回还没有超过30天,三包法规定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此时本人认为 宾得理光映像仪器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已经违反了三包法规定,没有尽到相关义务,要求以此为据更换新机器或退款处理。 第二次保修期间宾得理光映像仪器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用各种理由推诿,经过近三个月的时间依然没有修理完毕并发回,客服电话4008827058竟然说只能通过邮件方式与公司联系,无法通过电话联系,不可思议!!而反馈回来的信息还是千篇一律找各种理由,例如零件没到位等,而且还是需要向上反映,本人严重怀疑宾得理光映像仪器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有意推诿,拒不执行三包法相关规定,并在公司官网上写明:零件不齐的情况下维修时间在1月内(该公告至今仍公示在其官方网站公告中)期间本人几次打电话迅维保修进程,最近一次两周前,其上海维修处 电话021-54651082 明确承诺两周内维修完毕并发回,但今天截止至2013年6月18日依然反馈没有零件,一周后才可修理(本人猜测,再过2周为2次维修90天期满,三包法规定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其可凭此时间差拒绝执行换新机及退机义务)! 我现在要求依照第一次检测保修后并没有保证至少30天的正常使用原因,及二次保修中修理时间和其网站公示极度不符,给与我换新机,重开保修,发票等正当服务,或给予全额退机退款服务,并给出合理解释,并切实执行三包法相关规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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