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上买了个36H,卖家提供了发票,也在香港卫讯官网上核实与销售记录一致。 在本地查询保修时说发票样本与发票不一致,不给保,遂投诉索尼官网客服。 同时卖家也投诉,客服回复卖家为网购商品不给保。 我投诉的结果有录音,当时客服说没说网上购物不给保,要求提供发票邮件给他们,邮件后迟迟未反应,打过一次电话因工作给挂掉,一个月内再无联系,近期工作告一段落又给索尼打电话,返回从头,给的理由仍然为网购商品不给保。 国家规定发票与机器一致,可以保修,从未听说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网购商品不给保修的说法。请问索尼公司是遵循的哪国的法律法规?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前言不搭后语,实在可笑,强烈要求索尼公司改善服务水平,正视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