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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信疏忽导致手机号码被盗(实名)

2013-05-23 20:42:01    天津市    赵先生    点击:

领导您好 广州电信渎职造成本人电信号码133605****,5月19日上午被他人恶意实名,22日电信人员要求本人提供大卡、小卡、会员卡照相证据本人已将照相证据发送到其提供的邮箱cdma_2009@163.com但23号下午回电本人表示不予以受理让我自行解决,通话中途电话被强行挂断。本人对此有较大异议, 1.既然我提供有力证据电信不能受理,为什么还执意要求我发送相片证据。而不是当时就斩钉截铁有证据也不能受理? 相反与本人同日的受害者北京吕先生(其通讯号码1380101****领导可以核实)也同样出现广州电信号码被人恶意实名,嫌疑人用的实名条件是:大卡(其大卡其实根本不能辨别是什么号码) 、网厅密码(本人与吕先生通话中一致认为电信内鬼后台查询到)上网记录(后台也可以查询到),电信仅凭此三项就将号码过户到嫌疑人身上。后经投诉吕先生提供了和本人一样提供的的大卡、小卡、会员卡的照相文件发到电信邮箱,电信人员将电信号码归还吕先生并表示会彻查此事,把那个盗取用户信息的人找出来。态度尤为诚恳。 2.21日电信话务来电要求提供证据,说下午14点左右来电告诉本人邮箱但直至22日14点也没有来电,有内部讨论对策之嫌。、 3.根据电信所述嫌疑人周强19日当天上午出示大卡(本人电信卡为联通时期老卡无记名卡,大卡只是卡托)本人绝对确认其是假卡或其他号码的大卡,因为大卡在本人身上。按照联通时期规定和会员卡所示:会员卡是UP新势力是用户的唯一身份证明。电信应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沿用此方法进行实名或者补卡的依据,而电信仅将一个不可以鉴别的假大卡作为实名条件之一 4.电信所述嫌疑人提供网厅密码(后台盗取)作为补卡条件之一,根据本人咨询广州电信网上客服所述客服密码是随机密码也就是UIM卡接收到电信系统所发的随机码,而嫌疑人并未提供UIM接收的随机码而是网厅密码。所以此证据根本不成立。本人有聊天截图为证 5.本人咨询根据电信规定: ( 客户在提供以上证件的基础上,营业员还须与客户核对号码的相关资料及使用信息,可核对的内容包括以下6项:(1) uim卡;(2) 大卡“即卡壳”;(3) 客户密码;(4) 5天前3个月内的充值记录(充值时间、金额、方式);(5) 5天前3个月内不少于3 个的不同的主被叫号码,含短信、彩信;(6) 5天前在营业厅办理非紧急业务及充值缴费类的业务受理单或协议等包括号码的原件;注:若客户能提供uim卡,剩下5项内容客户能提供任何一项即可办理实名登记;若客户不能提供uim卡的,剩下5项内容客户必须要提供3项以上才能办理实名登记。) 中的最后一段“剩下5项内容客户必须要提供3项以上才能办理实名登记”也就是说必须是3以上最少4项条件,才可以办理实名登记。嫌疑人仅提供了3项条件,不符合电信自身规定的实名登记条件 属于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误读其公司规定导致本人号码被实名,嫌疑人并且提供的三项都是可以伪造或后台查询到的。 6.此号码虽是广州电信号码,但本人一直未在天津之外的地区使用(近7-8年的上网地都为天津),而为什么19号上午本人还在上网的时候突然被人实名补卡。被实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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